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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ikittsang 於 2019-4-3 04:51 PM 發表


可以咁講一句

法律制度有問題就應該批評法律制度,例如普通法程序,例牌拖這樣長,鬧法官根本根本是於是無補,因為制度本身就是這樣

法官有問題就應該批評法官,例如遠的居港權,近的扔中人唔算普通襲擊,批評法官就合情合理 ...
所以乜嘢都可以普選, 唯獨終審法官唔可以普選, 而係由總統委任, 而且一定係委任同聲同氣的人做, 如果下級法官因政治立場而判錯案, 終審法官可守尾門, 但香港幾隻終審佬都係效忠英女蝗, 所以鑊鑊都要阿爺釋法撥亂反正.



一定冇事啦!黃官一定照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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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19-4-3 05:02 PM 發表


所以乜嘢都可以普選, 唯獨終審法官唔可以普選, 而係由總統委任, 而且一定係委任同聲同氣的人做, 如果下級法官因政治立場而判錯案, 終審法官可守尾門, 但香港幾隻終審佬都係效忠英女蝗, 所以鑊鑊都要阿爺釋法撥亂反正. ...
其實我對香港有人要求成立 監察法官機構,持贊成意見

所以我們更要分清咩問題係制度造成,咩問題係法官責任,否則就算成立了,反而會香港的法律系統更混亂



引用:
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19-4-3 02:12 PM 發表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爆發期間,與其他示威人士阻礙執達吏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現場,律政司事後對多名示

//hk.on.cc/hk/bkn/cnt/news/20190403/photo/bkn-20190403123328215-0403_00822_001_01b.jpg?20190403130924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爆發期間,與其他示威人士阻 ...
點解判決要押後

要seek advice



[隱藏]
「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向上訴庭陳詞指,原審法官在判處黃之鋒監禁時,並無考慮到他事發時年僅18歲,而年紀輕是法庭判刑時必須要考慮的因素。


駱應淦,毒販多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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