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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裁定賄賂非洲官員案7項控罪罪成,法官判處何志平監禁3年(36個月)和罰款40萬美元(約314萬港元)。視何志平為恩師的眼科醫生兼人大代表林順潮表示,何在判刑後已透過友人向他們發消息,感謝他們的支持,並引述何志平說2020年中會回港。

繼續「服務」克社會?唔係掛,衰咗無人保你喎。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965500-香港-【何志平案】或2020年中回港+林順潮寄語出獄後繼續服務社會



根據香港嘅醫務條例, 如果一個人有刑事罪行, 係會吊銷行醫執照, 吾有冇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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