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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胡亂禁訪笑死人 於 2019-3-26 04:33 PM 發表 【新增動新聞】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賄賂案,今日於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判刑。法官Loretta Preska判處何志平囚禁36個月,罰款40萬美元(折合約312萬港元)。美國司法部在判決後發新聞稿,形容何志平多年來對官員以及領導人的賄賂行為「厚顏無恥」(brazen),又特別提到何將20... https://static.appledaily.hk/images/e-paper/vdo/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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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voy 於 2019-3-26 05:12 PM 發表 初時吹到要坐65年 而家判3年 叫做反應嚴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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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底回收的豬豬 於 2019-3-26 05:33 PM 發表 一個唔係尾國人,所搵俾錢又唔係俾尾國人及尾國,真係唔知關佢地咩事!
原帖由 朱Bill 於 2019-3-26 05:44 PM 發表 但係佢在非洲跟美國石油公司競爭,美國人做生意沒有最仆街,祇有更仆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