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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男E 於 2019-3-25 01:18 PM 發表 家住跑馬地的中學女生下身癱瘓需靠輪椅代步,但她乘車外出時,卻因無法駕駛而不能使用全港417個傷殘人士專用的街上車位,只能退而求其次,使用為數僅40個的停車場傷殘人士車位。女生早前由母親代為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運輸署的相關政策違反人權法,歧視無法駕駛的殘疾人士。 現年17歲的申請人Eloise Ward由母親Myriam Joelle Ward代為入稟,建議答辯人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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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pmichael 於 2019-3-25 01:35 PM 發表 停車場傷殘人士車位又唔只得40個,好多商場停車場都有傷殘人士車位。但傷殘人士照顧者都應該可以泊街邊車位既
原帖由 friendchanli 於 2019-3-25 01:45 PM 發表 如果中風行唔到都是傷殘人士,照顧者都可泊傷殘位,咁香港傷殘駕駛者跟本無機會泊到街上傷殘位。
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19-3-25 01:59 PM 發表 即係呢個女人要將架車泊响傷殘專用車位囉, 佢可以斬斷自己隻腳變咗傷殘人士, 咁就可以申請囉.
原帖由 apmichael 於 2019-3-25 01:56 PM 發表 現在街上傷殘位成日都見到係無車泊喎 照顧者都可泊傷殘位其實都好合理,咁當然真係接載個傷殘人士,而唔係濫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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