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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把「汶川大地震」跟「天作孽」連接,「布吉海難」跟「自作孽」連接,「王敏剛先生病逝」跟「報應」連接,梁特形容為「超越最基本的道德底線」,發起杯葛行動。我認爲這關乎更原始的人性。

孔子倡導行仁,有「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之說。孔子曾以“助喪”為職業,也就是幫別人辦喪事,這在當時屬於高難度的正當職業,是長期訓練的專業能力。他一個月裡,大概會有三、四次為人辦喪事,在過程中自然要在喪家家裡吃飯,但是孔子非常真誠,在喪禮氣氛的感染下,別人的悲傷他也感同身受,自然沒有胃口,所以每次都簡單吃一點就不吃了。

古人認為父母過世,守喪三年,是最大的葬禮。所以2012年香港南丫島十一海難發生後,港府便接連兩年停辦十一煙花滙演,這舉動便有倡導行仁之意。

所以把梁特的名字略去,這事的性質便是一個市民看到社會亂象,杯葛是在撥亂返正呼喚著社會重視人性,跟第四權有甚麼關係?蘋果日報提供平台一再縱容李怡發佈失仁評論,這是遺臭萬年,跟光榮又有甚麼關係?



直線國國王雖然見識有限不知何謂平面立體, 但只要在自己的國度開心過活每一天, 此生足矣.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9-3-24 18:56 發表
李怡把「汶川大地震」跟「天作孽」連接,「布吉海難」跟「自作孽」連接,「王敏剛先生病逝」跟「報應」連接,梁特形容為「超越最基本的道德底線」,發起杯葛行動。我認爲這關乎更原始的人性。

孔子倡導行仁,有「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之說。孔子曾以“助喪”為職業,也就是幫別人辦喪事,這在當時屬於高難度的正當職業,是長期訓練的專業能力。他一個月裡,大概會有三、四次為人辦喪事,在過 ...
正義之聲好文章!謝謝分享!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19-3-24 07:00 PM 發表



正義之聲好文章!謝謝分享!
發帖如此自可樂,豈必局束為人鞿



白條快到碗裡來
先看#1



[隱藏]
白條回應吓啦!


條茂利之前 一路都係猶抱琵琶半遮面咁 扮曬中立理性 , 近排就開始撕破面具, 明撐毒果, 似乎梁振英呢招真係中正毒果心臟, 迫到啲打手發曬爛渣。


引用:
原帖由 33Chris 於 2019-3-24 08:34 PM 發表
條茂利之前 一路都係猶抱琵琶半遮面咁 扮曬中立理性 , 近排就開始撕破面具, 明撐毒果, 似乎梁振英呢招真係中正毒果心臟, 迫到啲打手發曬爛渣。 ...
看到別人家因天災、意外、疾病有親人逝世,就算你不去哀悼,也不能在旁冷嘲熱諷,這是最基本的人性。
當你連最基本的人性都不顧,卻去奢談三權分立、第四權,不是虛偽之極嗎?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9-3-24 09:05 PM 發表



看到別人家因天災、意外、疾病有親人逝世,就算你不去哀悼,也不能在旁冷嘲熱諷,這是最基本的人性。
當你連最基本的人性都不顧,卻去奢談三權分立、第四權,不是虛偽之極嗎? ...
正正就係今次無論如何戾橫折曲都無法合理化李怡嘅言論, 所以打手先至轉移視線去講乜嘢維護第四權,即係等於同你講毒果維護第四權就大曬, 其他都係小問題,做左乜嘢其他衰嘢都應該包容。



我一個回覆已被白條 拉黑!


確定白條係係毒果度做!


[ 本帖最後由 抗毒果勇士 於 2019-3-24 09:48 P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朱Bill 於 2019-3-24 08:25 PM 發表
白條回應吓啦!
在自己帖中有拉黑大法神功護體比較適服。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33Chris 於 2019-3-24 09:43 PM 發表



正正就係今次無論如何戾橫折曲都無法合理化李怡嘅言論, 所以打手先至轉移視線去講乜嘢維護第四權,即係等於同你講毒果維護第四權就大曬, 其他都係小問題,做左乜嘢其他衰嘢都應該包容。 ...
該帖的#1說「仁政。得民心者得天下。」

甚麼是「仁」?
「仁」,包括
「仁之性」認知人性向善;
「仁之道」擇善,認清自己身份的權利義務后,選擇正確的做法;
「仁之成」擇善固執,堅持正確的做法以達到至善的成果,社會和諧。

就「仁之道」擇善來說,舉例你的身份若是「父」,你可享受的權利便是「子孝」,你的義務便是「父慈」;你若是「兄」,權利便是「弟恭」,義務便是「兄友」。

那麼辦一份報紙的「仁之道」是甚麼?它的權利義務是甚麼?

報紙的權利是第四權,從體制外監督政府施政。那義務呢?舉例明報是「為民眾服務並對社會健康發展擔負重要責任」。

所以「蘋果日報的光榮」帖中,口口聲聲捍衞第四權,卻妄顧報紙的義務,縱容嘲諷天災人禍中往生者的不仁評論,猶如一個父親只要兒子順從他,卻沒有努力養家活口,怎會叫人心服?

梁特的杯葛是當頭棒喝,請你正視一份報紙的義務,你卻說他在攻擊你的權利,不是在偷換概念、轉移焦點嗎?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9-3-24 09:49 PM 發表



在自己帖中有拉黑大法神功護體比較適服。
拉黑大法偶而用之,可解燃眉之急,但濫用的話,只是將自己變成小丑。

拉黑對方,自己首先看不到對方的發言,對方只是不能在自己的帖文中再發言,但有師兄發現了仍可編輯已發的帖子,公布是被拉黑,不是無言以對。

看到褲浪想全力為人護航,但表現出來的是什麼樣子,一個跳樑小丑而已。一個自稱背景如何如何的人,完全沒有討論能力,抄一堆文字,但只是抄,又不能解釋任一個字的定義,話人離題,離題最多的又是他自己。



[隱藏]
偷換概念,轉移焦點正正是政棍及狀棍喜歡做的事,只是手法高低而矣。

說一個人得的是報應,只代表你對這人的觀感或恩怨,但說一個地區的人遭天譴,那裏的人全都做壞事?你有權決定嗎?也許,只有聖經中的神可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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