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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山大海 於 2019-3-24 05:54 PM 發表


歐美大部分國家都沒有陪審員制度,你給大家解釋解釋
美國是有陪審團,更有公聽會



引用:
原帖由 無聊的小市民 於 2019-3-24 07:41 PM 發表
引導陪審員即是話俾佢地知要跟著法官大大的想法範圍內思考和滿足法官大大的想法和思考
其實陪審員只要一個法官的盾牌
有咩嘢引起社會不滿只要將責任推去陪審員 ...
陪審團唔需要聽法官的說話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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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只看立場,不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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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山大海 於 2019-3-24 09:40 PM 發表


我說什麼了,你不是說言論自由嗎,我最主張言論自由,我有罵你的自由吧
你不是最主張人身自由嗎,我有和你媽上床的自由吧
你咪講囉, 言論自由, 不過你講野粗鄙, 顯示左你自己的水平! 講得唔夠, 講多D, 再粗鄙D丫!

[ 本帖最後由 mazingerv1 於 2019-3-24 10:1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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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diecpwong 於 2019-3-24 09:38 PM 發表



陪審團唔需要聽法官的說話去做的
如果要做70多日的陪審員
會唔會使陪有一種難以形容辛苦
這種辛苦會唔會影響陪審員想法



引用:
原帖由 killua991219 於 2019-3-24 07:12 PM 發表

陪審團又唔係同你打官司既點解要有法律知識。陪審團就係以其他角度去判斷一樣野,如果要用法律知去判斷既,睇返法律條文咪得。
咁點解又一定要大學學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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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山大海 於 2019-3-24 05:49 PM 發表


呵呵,為什麼德國,法國,瑞士,丹麥等許多國家都不用陪審員制度啊
你給解釋解釋
抄錄自維基資料。
歐洲唔係叫陪審,但都係有民眾參與。

在德國,原則上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由從市民中選出的參審員(任期5年)與職業法官(地方法院為參審員2名和法官3名,區法院為參審員2名和法官1名)共同對案件進行評議,並判斷有罪無罪及量刑[7]。
法國的重罪法院(Cour d'assises)實行的審判中,由9名陪審員(在控訴審中則為12名)與3名職業法官一起進行審理。在法語中,該種制度也被稱為「陪審制」(Jury),但其實質上為參審制[8]。
意大利的審判制度中,對於某些重大犯罪,要由任期3個月的6名參審員與2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判斷被告是否有罪,並進行量刑[9]。

[ 本帖最後由 CB1668_2 於 2019-3-24 10:5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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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殘廁變態的豬豬 於 2019-3-24 10:53 PM 發表
西方很多先進的民主大國都沒有陪審員制度,呢個制度現在巳經不合時宜,係保守古老的英國產物,應該要被時代淘汰。
唔係!
民眾參與審訊,係西方都好流行。



引用:
原帖由 無聊的小市民 於 2019-3-24 07:41 PM 發表
引導陪審員即是話俾佢地知要跟著法官大大的想法範圍內思考和滿足法官大大的想法和思考
其實陪審員只要一個法官的盾牌
有咩嘢引起社會不滿只要將責任推去陪審員 ...
陪審團係負責認定事實,唔係講法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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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山大海 於 2019-3-24 10:57 PM 發表


沒問你,你回答什麼啊
你是他的另一個賬號?
見你問左咁多次,咁想知,
咪答下囉!
免得人地故意唔答你,令你顯得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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