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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eatyhands 於 2019-3-16 05:50 PM 發表 油麻地男子持刀傷人被警員開槍擊斃,警方指,初步調查警員開槍前曾兩次警告疑犯,而疑犯在傷人前的數分鐘曾經入過凍肉店,與職員有糾紛。 對住癲左既人警告一般都無用,不過用槍打死又係無太過?會唔會有其他好D既方法... 新聞來源連結: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videopage/news/54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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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黃豬瘋 於 2019-3-16 18:01 發表 如果樓主被人用刀劈頭都可以做到心如止水,我相信會有其他辨法解決,當然要先試範,以身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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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焦急的等待 於 2019-3-16 06:39 PM 發表 睇咗tbb 有人斬人警察開槍 本身係毋容置疑嘅事 但新聞用好大部分篇幅去報道開槍嘅原則 真係令人好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