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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2)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嘅先決條件係控方所提出嘅證據無合理疑點,而家法官綜合所有環境證供,而且親身到現場研究之後作出裁決,即係個所謂疑點唔合理啦,證據確鑿都有得抵賴?就算係謀殺案都唔使陪審團全體達成一致裁決先可以定罪啦,唔通真係百份百無疑點咩?


麻元章仿都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