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筒子章 於 2019-3-15 03:38 PM 發表
老處銘,三白眼死左去邊到,要通輯幫兇。


要為擾亂社會治安負責

[ 本帖最後由 阿火~~ 於 2019-3-15 03:43 PM 編輯 ]



被引用(1)
同意。
「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
呢條罪太輕啦

嘩大佬,你開哂記者會聲稱比中國強力部門擄走虐待,會引起恐慌架

比起響網上面亂發信息更嚴重。
所以話律政司做唔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