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3,655
  • 回覆: 2
  • 分享: 2
+4

呢個 CASE 應該可以用精神病打甩... 
呢條女十成十已經俾屋企寵壞, 
痴 L 左線~ 



引用:
原帖由 ol-ivy 於 2019-3-15 11:22 AM 發表
我Uncle係包法官,唔駛怕
點會怕, 襲警都無事...
棄保有 D 乜野好驚?



引用:
原帖由 food 於 2019-3-15 03:36 PM 發表
朝中有人好辦事,渡完假返黎等判社服加緩刑,吹呀,法律只係用黎約束無錢無權嘅人
最重要一點係,
我地仍要相信法治...
唔好問我點解,
總之, 唔通唔信咩?!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