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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錯亂無罪放狗!


判d杏加橙死刑就啱喇


狗官守尾門,就算有罪都唔會重判。香港法治已死


[隱藏]
報應日


買定啤酒+花生


引用:
原帖由 fb666 於 2019-3-14 05:43 PM 發表
林子健涉報假案
明午裁決2019年03月14日 14:05
https://hkgpao.com/wp-content/uploads/2019/03/20190314-LAMCHIKIN-NOW2-1024x536.jpg
民主黨成員「釘王」林子健,前年涉嫌向警方虛報稱被擄走施虐,被控「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明日下午2時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警方質疑「做Show」上月 ...
信我應該係100小時服務令



[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
在裁判法院好似最高罰款 1000及監禁六個月

信我一次,判監兩星期,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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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事件引發社會恐慌。刑罰需具阻嚇性


就罰佢俾唐伯虎用還原靚靚拳執返正個樣算啦


有什麼豬隊友撐場呢?


佢班黨友呢?


起碼要判入獄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千億散盡還復來 於 2019-3-15 12:23 PM 發表
事件引發社會恐慌。刑罰需具阻嚇性
如果事件無關政治,肯定要坐;不過今次相信會判社服,頂多緩刑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