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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ptainvontrap 於 2019-3-14 07:23 PM 發表
傳媒單靠片面之詞去定校長的罪,公審完更講埋如何判刑,咁樣做都冇問題?
校長就算千夫所指,都應該有自辯機會吧。
自殺,可能有深層的原因,就算親人都未必全知,不如等調查結果出爐來指點吧。 ...
如果佢認為自己冇錯,又何需潛水?



被引用(1)
咪系,佢諗住過多一年半載,等件事丟淡了才出返來,到時咪乜事都冇,依然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