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11:28 PM 發表

央視記者的錯誤,在於碰瓷,她不單不承認毆打人,反而誣陷對方。然後大吵大鬧。
丟盡中國人的面子。
係你錯誤發布孔小姐被起訴嘅消息,唔知你咁樣做,算唔算係“生安白造”?

基本事實要遵重!

承認自己嘅錯誤,好難咩?

亞里士多德冇教你“錯就要認”嘅道德行為咩?

英國政府都撤訴,你家下執住一面之辭,係咪要砌孔小姐生豬肉?係咪要“碰瓷”孔小姐先?



被引用(1)
你要是糾纏“被起訴”這個問題【樓上已經證明了她被起訴】,而不努力勸勉我們的同胞不要再做“碰瓷”的勾當,那麼你就是離題。
給你多一個機會:
請協助一樓,呼籲-- 無論是同胞,是外交部,是執政者,還是網上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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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記:不要丟架!不要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