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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3:55 PM 發表
碰瓷
--北京地區的俚語,
--意思:故意讓他人摔壞假貨,卻要求以真品價錢賠償
---引申為故意製造虛假事端,藉以敲詐勒索他人。
。。。。。。。
孔琳琳 碰瓷
2018年9月30日,在英國伯明翰市舉行的保守黨年會上,孔小姐被錄像機拍到她毆打別人【錄像看到對方完全沒有動手動腳】之後,一口咬定自己沒錯,反而說只是對方毆打她。
。。。。。
瑞典中國遊客 “碰瓷”事 ...
又係一個小孩在街便便就吹到全大陸人都會在街便便。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4:27 PM 發表
謝謝你參與。
一步一步來,這句話你有沒有反對:
“據我所知,這種文化的確是很多內地人的處事做法。”
有幾多??/14xxxxxxxx,會不會有其他地方人數少過內地,但百比更高?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4:35 PM 發表

逐點說說:
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之下,孔琳琳被英國警方起訴。
如果英國警方不是為政治服務,就應該告非禮孔小姐的色狼,孔小姐只係自衛反抗。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4:57 PM 發表


非禮孔小姐的色狼?
孔小姐只是誣陷對方“common assault”,而你把事情擴大到“非禮”。
這是一樓所說的 “碰瓷” 活生生例子
我在電視新聞清楚見到孔小姐被幾個男人又摸又攬,我就認為係非禮,不過孔小姐大人有大量,只投訴被普通襲擊。西人砌中國人生豬肉事件,近年不停發生。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5:10 PM 發表
提醒你,你已經接近“不誠實使用電腦”的刑事犯罪。
我也提醒你,你己接近"恐嚇"的刑事犯罪。



引用:
原帖由 生銹的電鋸 於 2019-3-14 05:13 PM 發表

既然樓主不敢說
讓我說罷 :
https://3g.china.com/act/news/945/20181002/34060412.html
央視發言人:央視記者孔琳琳已被英國無指控釋放
樓主的良心已失去,所以變身出膠帖。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5:16 PM 發表


我說了:本帖子的主旨是“碰瓷”。
是你不敢把“碰瓷”這個燙手山芋透徹剖析。
不是新聞自由嗎?孔小姐身為記者採訪時被暴力對待,樓主為何解讀爲碰瓷,居心何在?良心何在?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5:36 PM 發表

經我提醒之後,你改口說“孔小姐身為記者採訪時被暴力對待”。
但是,這個說法仍然是“不誠實使用電腦”
將被暴力對待的記者說成碰瓷。是給假口供 妨礙司法公正 。



引用:
原帖由 生銹的電鋸 於 2019-3-14 05:44 PM 發表
樓主在5#這樣說 :
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之下,孔琳琳被英國警方起訴。

樓主提供錯誤資料
誤導網友
難道不要修正嗎 ?
樓主原來話自己不誠實使用電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5 01:25 PM 發表

珍惜咱們交流的機會:首先》》》
一樓的三件事== 你選擇一件來討論。
你知道上述三件事的全部事實?你憑什麼判定是碰瓷?
正如你只見到被刪剪後孔小姐還手的視頻,但是你知不知之前發生什麼事,你有看到孔小姐被幾個男人暴力攬住阻止採訪的足本視頻嗎?如果你有睇過足本但又只拿經刪剪的視頻話孔小姐碰瓷,明顯閣下已觸犯"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如果閣下無言己對,歡迎再拉黑我。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6 09:29 AM 發表
回覆#94:
你在本帖子的留言【描述央視記者事件】,前前後後好幾個版本。
謝謝你做出活生生的 碰瓷 例子。
2. 現在,輪到 瑞典事件。你說說吧。
請舉例怎樣前前後後幾個版本,明顯閣下七左之後又對我玩碰瓷。
瑞典及其餘兩件事,我和你根本沒有資料及資格判斷誰是誰非,你説成是碰瓷事件,只係你個人預設的立場,根本沒有討論空間。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6 10:50 AM 發表

朋友,在我的專業,我的行家須要研究對方的用詞。
所以,不要企圖用貌似炫炫的來矇混過關。
2.你說‘’舉例怎樣前前後後幾個版本‘’
--“舉例” 這個詞在這裡是一個錯誤的用語
3.你又說
“瑞典及其餘兩件事,。。。只係你個人預設的立場,根本沒有討論空間。“
-- 這是你想找藉口逃避討論。 ...
夠膽說人家逃避討論,簡直笑話!大家都清楚知道你是個會用拉黑對手來逃避討論專家。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6 12:44 PM 發表


好,你不逃避。那麼,
事件經過 【參考:https://zh.wikipedia.org/zh-hk/中国游客瑞典旅舍事件
2018年9月2日凌晨1點,曾某攜其父母抵達了瑞典斯德哥爾摩國王島區的一家名為「發電機斯德哥爾摩」( ...
憑什麼認為你得到的資料是事實全部,而曾某的是謊話?事實白人歧視,欺壓有色人種是鐵一般事實,我相信曾某沒有做影響中國人聲譽,只係是次事件白人做錯在先,因白人致上,才制做輿論抹黑中國人。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6 05:02 PM 發表


我出這個帖子,不是要說服你,或者跟你吵嘴。【我在小學的時候已經不會跟同學就著芝麻綠豆事情吵嘴】
你想吹水,可以去吹水區。
一樓的重點是 鼓勵從政者 不要丟國人的架子。 ...
這裡沒有人有興趣跟你吹水,我只係否定你要合理化鬼佬欺負中國人之後再將責任推給中國人,而你再向中國人落井下石,向鬼佬面上貼金,你丟盡國人架子,到底你是什麼人?
如不啱聽歡迎本帖第三次拉黑我!

[ 本帖最後由 863917 於 2019-3-17 08:06 P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7 08:11 PM 發表

你是否不接受#99 所列的 案情撮要。
理由是什麼。
你只聽鬼佬一面之詞,卻沒有聽曾某聲音,他們被拋棄的地方的確是墳場已證明他們所言非虛,什麼地鐵站,旅遊景點只係自圓其說,不過你支持鬼佬,要向落難同胞落井下石,要開帖批鬥落難同胞,閣下這些可恥文化才值得開帖討論。
如不啱聽,可第三度拉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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