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星級會員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5:09 PM 發表 。 本帖子的主旨是“碰瓷”。 當你和我把“碰瓷”這個燙手山芋透徹剖析之後,你可以在吹水版說說你感興趣的“審判結果”話題。 ...
VIP
原帖由 生銹的電鋸 於 2019-3-14 05:13 PM 發表 既然樓主不敢說 讓我說罷 : https://3g.china.com/act/news/945/20181002/34060412.html 央視發言人:央視記者孔琳琳已被英國無指控釋放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5:16 PM 發表 。 我說了:本帖子的主旨是“碰瓷”。 是你不敢把“碰瓷”這個燙手山芋透徹剖析。
原帖由 rambotam2008 於 2019-3-14 05:06 PM 發表 又喺度講埋曬啲似是而非嘅道理 中國有碰瓷 但係14億人口裏面有幾多呢啲事件 講一個正規嘅比例 原來只係0.00001 咁當然 中國應該要將你嘅比例都消失埋 就係咁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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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ichi 於 2019-3-14 05:25 PM 發表 你咁認真……,又唔系寫畀正常人睇嘅,大家睇完笑笑就好,同有妄想嘅人根本沒討論空間
原帖由 生銹的電鋸 於 2019-3-14 05:19 PM 發表 既然英國警方連告都唔敢告 樓主"碰瓷"之說 如何成立呢 ?
原帖由 863917 於 2019-3-14 05:26 PM 發表 不是新聞自由嗎?孔小姐身為記者採訪時被暴力對待,樓主為何解讀爲碰瓷,居心何在?良心何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3-14 05:36 PM 發表 經我提醒之後,你改口說“孔小姐身為記者採訪時被暴力對待”。 但是,這個說法仍然是“不誠實使用電腦”
禁止發言
原帖由 生銹的電鋸 於 2019-3-14 05:44 PM 發表 樓主在5#這樣說 : 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之下,孔琳琳被英國警方起訴。 樓主提供錯誤資料 誤導網友 難道不要修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