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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威脅是目前我們國家的首要應付的事情。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瞭解“美國價值觀”---是網友們談論這個問題的時候須要知道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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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獨立宣言》
--“人人生而平等,
---造物者賦予人類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
。。。生命權、
。。。自由權
。。。追求幸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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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人權”、“自由”、“民主”、“平等”、“追求幸福”
可以稱為美國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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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論:
最近有網友把普世價值誤解為“美國價值觀”。
本帖子庶幾幫助這些網友增值。



2007年,一位明報記者問我:競選落敗的感想,下一步怎麼做。我說,會繼續在網上推揚理念,如果有志同道合者,也許會根據社團條例成立一個論政組織,名叫“寶光社,以愛國愛港為宗旨。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they are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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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英文講到人人生而平等用的詞是“create”(創造),但生物學並沒有“創造”,而是演化。演化鐵定沒有“平等”這回事,所謂平等的概念,是與“創造”的概念緊密相關。美國人的“平等”觀念來自基督教,基督教認為每個人的靈魂都是由上帝創造,而所有靈魂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但是,如果我們不相信基督教那一套關於上帝、創造和靈魂的神話故事,那所謂人人“平等”究竟是什麼意思?演化的基礎是差異,而不是平等。每個人身上帶的基因碼都有些許不同,而且從出生以後就接受著不同的環境影響,發展出不同的特質,導致不同的生存概率。“生而平等”其實該是“演化各有不同”。
而根據生物學,人並不是“創造”出來的,自然也就沒有“造物者”去“賦予”人類什麼。個體誕生的背後就只是盲目的演化過程,而沒有任何目的。所以“造物者賦予”其實就只是“出生”。
同樣,生物學上也沒有“權利”這種事,只有各種器官、能力和特性。鳥類會飛就是因為它們有翅膀,可不是因為有什麼“飛的權利”。此外,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沒有什麼“不可剝奪”的問題,它們常常會不斷突變,還可能在一段時間後完全消失。例如鴕鳥,就是失去了飛行能力的鳥類。所以,“不可剝奪的權利”其實是“可變的特性”。
那我們要問,究竟人類演化有什麼特性?“生命”倒是毋庸置疑,不過“自由”又是怎麼回事?生物學可不講自由這種東西。“自由”就像是“平等”、“權利”和“有限公司”,不過是人類發明的概念,也只存在於人類的想象之中。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要說人類在民主社會是自由的,而在獨裁統治下是不自由的,這點完全沒有意義。最後,“幸福”又是什麼?到目前為止,生物學研究還是沒辦法為“幸福”明確下個定義,也沒辦法客觀測量“幸福”。大部分的生物研究都只認可“快感”確實存在,也能有比較容易的定義和測量方式。所以,“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其實只是“生命和追求快感”。
因此,美國《獨立宣言》改用生物學、科學的角度來寫該是如何: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演化各有不同,出生就有某些可變的特性,其中包括生命和追求快感。



回覆#2
謝謝你。
本帖子應該可以幫助某些網友明白為啥 川普主張“美國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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