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員
VIP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天地冇正氣 於 2019-3-6 12:20 PM 發表 政府建議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容許特區政府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公民黨會面時還表明,正與中國磋商移交逃犯協議,也不會就修例進行公眾諮詢。新法例一旦生效,中國執法人員日後只須向特區政府發出指示,就可以把他們視為罪犯的異見人士拘捕、移交中國,等同把來港綁架銅鑼灣書店職員的行動合法化。近日正興起的「#MeTooUyghur」 ...
原帖由 西門町 於 2019-3-6 12:28 PM 發表 好多愛國人士仲以為條例淨係捉壞人,其實可能連好人都會捉埋,梁天其,黃之風都有可能被送去大陸,你話協議恐唔恐怖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19-3-6 01:51 PM 發表 香港唔修例,等於跨境犯罪合法化。
原帖由 西門町 於 2019-3-6 02:30 PM 發表 修咗例等如大陸亂咁捉香港人合法化
尊貴會員
違規會員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19-3-6 02:38 PM 發表 大陸唔係有強力部門咩?高鐵又話係方便內地跨境執法。修唔修法都冇所謂。反正大陸有好多渠道捉人。如果咁怕,唔上大陸就肯定大陸冇辦法屈你。 而家香港人已經响台灣合法殺人,偷貓。點知以後仲會做啲乜嘢! ...
原帖由 masasa 於 2019-3-6 02:40 PM 發表 大陸犯法,帶黑錢黎香港狂掃樓,唔引渡呢班逃犯上去,抄佢家,樓市就回落唔到
原帖由 西門町 於 2019-3-6 02:51 PM 發表 索性完全禁止大陸人黎香港囉
原帖由 天地冇正氣 於 6/3/2019 12:20 發表 政府建議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容許特區政府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公民黨會面時還表明,正與中國磋商移交逃犯協議,也不會就修例進行公眾諮詢。新法例一旦生效,中國執法人員日後只須向特區政府發出指示,就可以把他們視為罪犯的異見人士拘捕、移交中國,等同把來港綁架銅鑼灣書店職員的行動合法化。近日正興起的「#MeTooUyghur」 ...
原帖由 masasa 於 2019-3-6 02:58 PM 發表 唔得,一國兩制大陸攞緊着數唔可以改,唯有細微地方改,就好似今日話題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