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 Member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19-2-26 09:48 AM 發表 你睇下社署綜援計劃先啦! 1.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而選擇到廣東或福建省養老的綜援受助長者﹐可繼續領取每月的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 是香港永久居民﹐在本港居住最少七年; 年齡六十五歲或以上;以及 (註:年齡介乎六十至六十四歲而又符合綜援計劃下年老受助人定義的人士亦合符綜 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的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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