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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油站自我的工人 於 2019-2-24 01:07 PM 發表
老人在香港住,有親戚朋友,就算有自住樓都可以有綜援,又有公醫,咁做乜要上大陸?

上左大陸,無人無物,無香港醫療。如果你話放租香港樓,上大陸租屋,你人不在香港,係要交15%物業稅,假如你收人一年十萬租,你得8萬五,扣左深圳租屋約五萬,得返三萬五,加埋生果金,都無法生存!

東莞租平單位,約三萬,但親戚朋友係哂香港,仲有覆診,一星期,來來回回,一個月一樣要用二、三千!

結果,一樣只剩下三萬幾一年! ...
依你咁講,如果唔响大陸住,將香港物業租出去,就只有靠生果金生活。咁咪更加唔夠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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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油站自我的工人 於 2019-2-25 07:35 PM 發表

仲有綜援,有自住樓可以領的!
照你嘅計法,佢哋响廣東指定地區退休仲係有資格攞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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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ambotam2008 於 2019-2-26 09:39 AM 發表



響大陸唔攞得綜援 但係可以攞生果金 夠唔夠使就睇人呀
你睇下社署綜援計劃先啦!

1.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而選擇到廣東或福建省養老的綜援受助長者﹐可繼續領取每月的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

是香港永久居民﹐在本港居住最少七年;
年齡六十五歲或以上;以及                        (註:年齡介乎六十至六十四歲而又符合綜援計劃下年老受助人定義的人士亦合符綜    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的年齡要求。詳情可向處理其綜援個案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查詢。)   
在申請前已連續領取綜援金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曾停止領取綜援金合共不超過十天,亦視為符合這項規定)。



引用:
原帖由 rambotam2008 於 2019-2-26 10:59 AM 發表



師兄 佢嘅意思係另外要申請 定係已經普及化 在下唔清楚 如果綜援畀佢咁玩法嘅普及化 睇嚟唔多公平 如果除非有好多理由 例如身體有問題 要人照顧 廣東省有人可以給予照顧 如果咁樣批綜援 可以向廣東省內用 咁就合理啲 ...
申請資格已講清楚。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