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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建築廢料回收公司東主聲稱欠下600萬元高利貸,債主更威脅會傷害其妻兒,他於是手持兩樽天拿水衝入沙田交通銀行大叫「打劫」,最終被警方到場勸服拘捕。東主前年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重囚10年,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詞,指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將「因所處環境而被迫」犯案的東主,當成...



【本報訊】建築廢料回收公司東主聲稱欠下600萬元高利貸,債主更威脅會傷害其妻兒,他於是手持兩樽天拿水衝入沙田交通銀行大叫「打劫」,最終被警方到場勸服拘捕。東主前年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重囚10年,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詞,指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將「因所處環境而被迫」犯案的東主,當成是因「受到威脅」而犯案,認為定罪並不穩妥,裁定上訴得直,判刑一併撤銷,無罪釋放。記者:蘇曉欣



相關新聞:曾謊稱當日債主致電滋擾

上訴人劉偉強(49歲)於2017年6月1日被原審法官李瀚良判囚10年,他昨日被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撤銷。

提及「受到威脅」不恰當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昨於判詞引述,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稱「(上訴人)有冇機會擺脫嗰個威脅?如果佢係有機會嘅,即係話佢可以去報警,佢可以去湊個仔,佢可以陪住老婆、仔女咁樣,有呢啲機會嘅,而喺嗰個時間,一個合理嘅人都會把握呢個機會,而被告偏偏唔把握呢個機會,佢『被迫』呢個辯護理由就唔成立」。惟彭官認為,根據司法機構《樣本指引》相關案例顯示,「受到威脅」及「因所處環境而被迫」犯案,兩者有所區別,上訴人個案明顯屬於後者,李官卻於引導時提及「受到威脅」,實屬不恰當,對陪審團有誤導。彭官認為本案實屬典型「因所處環境而被迫」犯案例子,本案關鍵在於陪審團是否相信上訴人確實認為妻兒會被傷害,並且會否受迫害至打劫銀行;但基於原審法官引導錯誤,陪審團或因原審法官的說話而認定上訴人不報警,亦不整天陪伴家人的做法不合理,從而裁定上訴人罪成,但此非案件關鍵。彭官又指,審訊由法官把關是毋庸置疑,但在這重要議題上,原審控辯雙方均未有提供應有協助,令人費解及遺憾。 案情指2015年6月18日,上訴人於沙田交通銀行大叫「打劫」,先將一樽天拿水擲地,再一手拿另一樽天拿水,一手握打火機。他向職員哭訴自己欠下黑社會巨債,對方要他打劫,否則會傷害其妻兒,其間又叫職員報警。職員一度遞上紙巾安慰上訴人,並拿汽水給他解渴。警方到場後成功聯絡上訴人妻兒,上訴人知道妻兒安全後便向警方棄械投降。案件編號:CACC172/17



其實佢擺到明唔係有心去打刧銀行啦,點解原審法官可以判到咁?!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223/206189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你憑乜能野block 於 2019-2-23 10:07 AM 發表
咪係,原審法官連最基本常識都冇,好彩有上訴還佢公道
姐係你覺得佢係無罪 ?



當年發生的事件,是事主被人用妻兒性命威脅打劫,而且當時根本無意繼續落去並且講出了被威脅

如果這樣有罪,反而令人費解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hoikittsang 於 2019-2-23 10:49 AM 發表
當年發生的事件,是事主被人用妻兒性命威脅打劫,而且當時根本無意繼續落去並且講出了被威脅

如果這樣有罪,反而令人費解
我老婆威脅我
要我殺我阿媽(佢奶奶)
我用刀威嚇我阿媽
咁有無罪 ?



去銀行風險又高咗 ~~~ 大家都係儘量利用電子平台好喇 


估唔到今時今日嘅香港
證據確鑿嘅情況下
法官都可以做成無罪......



引用:
原帖由 超級妙趣遊星 於 2019-2-23 10:58 AM 發表
去銀行風險又高咗 ~~~ 大家都係儘量利用電子平台好喇 



最大問題佢係劉偉強,其實佢係拍緊戲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絕世小魚 於 2019-2-23 11:00 AM 發表
估唔到今時今日嘅香港
證據確鑿嘅情況下
法官都可以做成無罪......
呢類案件涉及一個重要元素: 脅迫

要看事主能否舉證到受到脅迫,而且不能避免

如果這種脅迫是不能避免的話,事主就會被視為無罪,而脅迫事主犯罪的人則承擔法律責任

[ 本帖最後由 hoikittsang 於 2019-2-23 11:12 AM 編輯 ]



判入青山才合理。


這個 logic 實在令人費解
即係黑社會威脅你做任何事都得?



ON99的假髮 
法律根本就係俾佢地玩捉字虱 



引用:
原帖由 唔睇大台 於 2019-2-23 10:06 AM 發表
【本報訊】建築廢料回收公司東主聲稱欠下600萬元高利貸,債主更威脅會傷害其妻兒,他於是手持兩樽天拿水衝入沙田交通銀行大叫「打劫」,最終被警方到場勸服拘捕。東主前年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重囚10年,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詞,指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將「因所處環境而被迫」犯案的東主,當成...


https://static.appledaily.hk/images/apple-p ...
D法官成日都出錯,
對原告,被告都唔公平
再train 過



[隱藏]
狗官就是狗官。兩罐天拿水入銀行打劫都判無罪,這便是香港的司法獨辣和公正。
下次殺人都會話被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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