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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跳河】男主播溺斃 拍攝者:同佢認識20分鐘竟要賠$5.8萬


在短片分享平台「快手」兼職做主播的浙江工人郝中友(29歲),於大年初五(9日)直播跳河時溺斃,事件不僅讓郝家悲從中來,亦禍及拍攝者黃一虎(化名)。黃男說,2月初他在網上認識一名同鄉,但從未見過面。事發當日,該同鄉喊他出來幫忙拍攝,才知道對方叫郝中友。內媒昨日報道,對於同鄉未紅先死,黃男至今仍叫屈:「(兩人)才認識20分鐘,又不是我讓他跳的,就賠了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8萬港元)!」

大年初五下午,在「快手」平台當主播的郝中友,為吸引更多粉絲和打賞,直播跳河,結果縱身一跳就成為了他在世界上最後的畫面。他生前曾說,等他火了,以後就不用上班,「靠直播賺錢」。果然,這段影片讓他爆紅,但也成為他死亡那一瞬間的紀錄片。


據死者哥哥郝中羅說,正月初七(11日),他們從老家四川奔波近40小時才趕到浙江紹興柯橋認屍,「(弟弟)天靈蓋上撞出一個洞,警察說胸腔裏都是血」。隨後,他們還見到黃一虎。「聽說他在當地殺(劏)魚,挺老實的一個人。」郝中羅說,黃男比弟弟年長,家庭也不富裕。

在當地司法部門的調解下,郝中羅與黃一虎達成協議,由黃男一次性補償經濟損失1萬元(約1.16萬港元),以後每月給死者女兒300元(約350港元)生活費等,直到孩子年屆18歲,合共5萬元。郝中羅說,他和家屬都比較認可這個調解意見,他們已拿到了事發時拍攝的短片,基本確認黃男在此事中沒有責任。

「你看,岸邊最多只有40厘米深。」黃一虎日前再次來到河岸,撿了根樹枝直插河底,卻被石頭反彈回來。他說,案發當日把郝中友送院救治後,醫生推斷,郝男落水後,或許受到石頭等硬物的猛烈撞擊,導致顱內出血,繼而昏迷,最後窒息身亡。至今,黃男對於要為意外作出賠償,似心有不甘。據報,郝男生前做過餐館服務員,經常換工作,愛打扮,經常跟同事或友人借錢,一直想當網紅賺多點錢。

浙江24小時客戶端/ 澎湃新聞

冇責任但要賠錢,呢個都唔知乜道理。所以喺大陸行街,見到有情況即閃,唔好多事,唔好懶叻做証人。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223&s=10793096&a=59284958



一邊話佢無責任一邊要佢賠錢⋯


大陸啲法律好難理解。


引用:
原帖由 追憶之詩 於 2019-2-23 11:13 AM 發表
一邊話佢無責任一邊要佢賠錢⋯
賠錢令個心好過啲啫,應該唔賠都得。



[隱藏]
冇責任是道理
要賠錢是人情


法律不外人情。呢個都算乜道理



唔明點解條河咁淺水都跳, 冇做功課


拍攝者有視察、提醒、警覺、勸退等責任。
觀乎死者家庭經濟情況,這是合乎人性安排。



最應該賠錢嘅係個視頻平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好心樓主啦,大陸野標題關香港咩事,九唔搭八



引用:
原帖由 kingkong_hk 於 2019-2-23 11:36 AM 發表
唔明點解條河咁淺水都跳, 冇做功課
以為條河水淺唔會溺死,點知撞死!

男人想做網紅搵錢,比女人難好多,靚女網紅淨係夠脫己賺好多

[ 本帖最後由 mancheonghoho 於 2019-2-23 12:07 PM 編輯 ]



佢自己要跳, 關人鬼事咩?


引用:
原帖由 tgmr4230 於 2019-2-23 11:18 AM 發表
大陸啲法律好難理解。
要佢賠錢結案,陸官咪唔使煩



就黎(溶)合嘞,糸甘架咯。

拍個個糸港豬,下場更慘。可能加多條滋事罪添



[隱藏]
大陸各種稀奇古怪嘅法律同判案,真係害死唔少人。

更會影響整個社會生態,令到中國大陸愈來愈少熱心幫助的人


真真正正的道德淪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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