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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過分溺愛,最終只會害了子女。有醫護人員在「西客之道」專頁投稿,講述一名港媽帶32歲兒子掛號看醫生,姑娘要求港媽出示兒子的身份證明文件,豈料港媽發難指兒子是處男,只是細路仔,因此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家長過分溺愛,最終只會害了子女。有醫護人員在「西客之道」專頁投稿,講述一名港媽帶32歲兒子掛號看醫生,姑娘要求港媽出示兒子的身份證明文件,豈料港媽發難指兒子是處男,只是細路仔,因此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在身。
醫護人員在「西客之道」投稿,指自己任職西醫診所,經常遇到奇怪的病人,提出很多神奇的要求,包括不是急病但要求寫轉介信去政府醫院,而且附加要求指定的專科醫生即排即睇,拒絕要求便被指沒有醫德。也有父母要求醫生為子女寫已過日期的假紙等等。
她們又分享前幾日的神奇事,有港媽前往診所為兒子掛號,由於是新證登記,姑娘要求港媽出示兒子的身份證明文件。該名港媽開始狂鬧姑娘,指她的兒子是細路仔,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
姑娘於是問港媽,診所大堂哪個小朋友是她兒子,港媽指住一個坐在凳子上玩手機的男人,原來她的兒子已經32歲,但港媽認為兒子是處男,未結婚未生小朋友,仍然是細路仔。
姑娘再問您個仔幾歲?佢話佢個仔32歲,姑娘話佢成人嚟啦喎一定要睇證件先可以登記,跟著佢媽媽再瘋狂鬧話佢個仔係處男嚟呀,未結婚呀,未生小孩,所以仲係細路!
該名醫護人員更表示,在場的人聽到都忍不住笑,但那名兒子卻無動於衷,繼續坐在凳子上沉迷打機。最可笑的是,該名港媽最後解釋,因為兒子不想返工,因此想拿張假紙,自己會付錢看醫生,更指責姑娘欺負他們,當醫生表示拒絕看病,該名港媽更站在診所門口趕走病人,指醫生是賤人。
帖子引起網民熱議,更指32歲不隨身攜帶身份證已經是犯法。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條例,任何人如年滿15歲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任何人如未能按規定出示以供查閱,即屬犯法,經定罪後,可罰款5,000元。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270608/帶32歲兒子看醫生拒出示身份證 港媽斥姑娘為難:他是處男是細路仔?mtc=10012



帶32歲還是處男? 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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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處男?咁要睇實D啦,畀D女色魔down左去就唔好啦


[隱藏]
要阿陪睇醫生都怪
又唔係入急症室



32歲仲要阿媽帶去睇醫生,將來兩個老嘢走咗佢點算?又係社會負擔!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