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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表示,鑑於去年一宗港人在台灣涉殺害另一名港人後逃回香港的案件,當局無法將嫌疑人移送至台灣接受審訊,香港法院只可處理他在港涉嫌所犯的清洗黑錢罪行,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當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一次性個案方式,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訂有長期安排包括雙邊協定或多邊公約的地方。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政府的建議是在有關條例現時框架下,完善以個案形式合作的機制及涵蓋面,明確將《逃犯條例》下的一次性個案移交安排與一般性的長期移交安排區分。而在建議刪除這現有條文的限制後,特區將有法律基礎處理世界上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提出的刑事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的請求,並進行個案協助。至於在程序方面





其實現在香港法律最荒謬的地方係不能同澳門移交逃犯, 若然呢個新法例通過, 換腎牛應該好擔心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保安局擬修例容許個案形式移交逃犯-啟動前需特首批准-075717299.html



係咪呢個女人都應該返屋企唔使在台灣做流亡雞?




明明係台灣同香港之間的引渡問題,無恥的港共政府,可以拉埋香港與大陸來簽引渡,借殺人犯抽水無恥之極


引用:
原帖由 東方轉貼員 於 2019-2-13 02:45 PM 發表
明明係台灣同香港之間的引渡問題,無恥的港共政府,可以拉埋香港與大陸來簽引渡,借殺人犯抽水無恥之極
中國包括香港,坐洗頭艇/高鐵已經可以捉人返去內地,唔使咁麻煩要簽,唔好坐係個井度啦。



[隱藏]
最驚係大劉,今朝又上東方A1


因為香港融入大陸了, 所以政府可以拉埋香港與大陸一齊

[ 本帖最後由 東方轉貼員 於 2019-2-13 03:07 PM 編輯 ]



修例移交涉嫌殺人犯去臺灣是假,為日後將政治犯移交中囯舖路是真。影星劉永當年在臺灣怒斬老婆戴良純,後潛逃香港,移交佢先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