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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fave3737 於 2019-2-12 05:06 PM 發表
青年瞞父母抵押物業借貸250萬元 大部份交給中介餘款買倫敦金兼吃喝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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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父母弟妹同住荃灣麗城花園的年輕兼職救生員,瞞著父母向財務中介提供父母身份證副本,安排申請按揭貸款。青年及後成功以虛假的授權文件,將父母名下的麗城花園單位抵押予財務公司,取得250萬元貸款。他將大部份貸款交給中介,另花23萬元投資倫敦金,餘款用於吃喝玩樂。直至父母收到財務公司的還款通知,報警始揭發案件。涉案 ...
借250萬,實得208.7萬,其中41.X萬去咗邊?貸款手續費?咁咪要20%?
咁中介又收幾多手續費?



被引用(3)
都宣傳咗: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


被告其後將當中的 165 萬元交給Alson,並借了 5.7 萬元給他。被告另向 Yannes 投資倫敦金 23 萬元,餘款則花在娛樂和飲食開支

呢到都 190 萬,好似話佢實收 200 零萬,可能有 40 萬係手續費



味係囉,里41萬個仔唔覺有問題既,然後差唔多200萬畀人,自己犯法但實收8萬7,會唔會on居左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