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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瞞父母抵押物業借貸250萬元 大部份交給中介餘款買倫敦金兼吃喝玩樂


與父母弟妹同住荃灣麗城花園的年輕兼職救生員,瞞著父母向財務中介提供父母身份證副本,安排申請按揭貸款。青年及後成功以虛假的授權文件,將父母名下的麗城花園單位抵押予財務公司,取得250萬元貸款。他將大部份貸款交給中介,另花23萬元投資倫敦金,餘款用於吃喝玩樂。直至父母收到財務公司的還款通知,報警始揭發案件。涉案青年今在區域法院承認詐騙罪,求情稱願意與警方合作指證中介。案件下月5日判刑,其間青年須還柙。



案情透露,涉案麗城花園單位由被告卜耀棠(25歲)的父母聯名持有,兩人從沒授權被告將單位抵押以申請按揭貸款。被告於2015年1月認識金融公司女職員Yannes,經她介紹下認識名叫Alson的男子。

被告與Alson商討申請貸款一事,並向Alson提供父母的身份證副本。同年4月22日,被告按Alson指示到律師樓簽署多份文件,惟他並不清楚文件性質和內容。翌月11日,被告再按Alson指示,到中金投集團辦公室及何伯華律師行簽署文件。

父母收還款通知 報警揭發事件

2015年5月,中金投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收到被告父母的貸款申請,被告為擔保人,貸款文件包括兩份看來由被告父母於4月22日委任被告為授權人士的文件,以及兩份被告父母於5月11日授權被告處理麗城花園貸款申請的委託書。中金投相信文件屬真確,向被告批出250萬元貸款。扣除手續費等後,被告一共收到兩張分別200萬元及8.7萬元支票。

被告其後將當中的165萬元交給Alson,並借了5.7萬元給他。被告另向Yannes投資倫敦金23萬元,餘款則花在娛樂和飲食開支上。直至被告父母收到中金投的還款通知,才報警揭發案件。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沒案底,是家中長子,尚有一弟一妹,曾任兼職侍應和救生員,從沒打過一份長工。被告願就本案協助警方,法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5日,讓警方為被告錄取口供,其間被告須還柙。

【案件編號:DCCC516/18】

0n. 999無極限 借250萬 實收200左右 還要給165萬中介 到手30萬 生隻豬可能還比你有腦,吾死都無乜用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212&s=6996647&a=59249989



父母不用還錢


引用:
原帖由 soilvvang 於 2019-2-12 05:11 PM 發表
財仔和中介公司金翅仲唔pk
食晒入肉



引用:
原帖由 今天懷舊的水樽 於 2019-2-13 09:25 AM 發表

香港教育出產埋啲弱智人出嚟
加減乘除都唔識計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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