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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nod 於 2019-2-12 04:55 PM 發表
送去一個有民主的地方受審仲有機會住過世或過埋世
佢仲唔開心?仲唔興奮?
咪係!
而且唔駛攪盡腦汁,扭盡六壬就可以移民過去,
d黃色物體望到都興奮到出晒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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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ifeifei2 於 2019-2-12 04:38 PM 發表

政府提出修例喎,邊個包庇啊
睇下上到立法會,有邊班人反對、拉布仲好啦!

你係咪贊成修例先

唔好到時候又搬龍門 ...
修例是長遠計劃,現時之案件可能作出一次性安排,將兇手移交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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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hotabc 於 2019-2-12 05:03 PM 發表



旺暴條女
旺暴女衹係蝦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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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今天懷舊的水樽 於 2019-2-12 05:04 PM 發表

嗰啲人有台灣黑社會照住, 邊個敢移9佢哋
唔怪得陳菊愛將貪污判刑後,重可以嚮出邊趴趴走,4年都無人敢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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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條賊眼柒頭逍遙法外?
殺人不用負責  會否考慮私刑解決



引用:
原帖由 今天懷舊的水樽 於 2019-2-12 05:00 PM 發表
不如修例話香港法律全世界通用咪唔洗搞咁多多餘野囉
唔會巧似花旗國咁霸道



泛民又會反對


最能抵死係條友傻咗,根本無打算甩身

而家仲係「夾硬」屈佢洗黑錢,「夾硬」還押佢;佢如果有心申請保釋,根本困佢唔到

香港既司法制度真係睇到人眼都凸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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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nabisbaby 於 2019-2-12 04:37 PM 發表
咁條著草x絲女仲可以去邊?
條女早早被民進黨軟禁了,佢還可以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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