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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國歌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發言時說,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7年通過將內地《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便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考慮到本地普通法制度及實際情況,特區政府決定以本地形式立法,體現一國兩制精神。聶德權說,《國歌法》中16項條文中,有13條納入條例草案,主要有兩個重點,包括指明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及標誌,透過條文讓市民尊重國歌,另外就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或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訂立罰則。聶德權表示,明白有人希望政府就不同情況,評論個別情況是否觸犯法例。他重申,政府立法目的是禁止公開故意侮辱國歌,市民如無意圖侮辱國歌,便不需要擔心或誤墮法網。聶德權強調

國歌法過硬
獻世派立功
犯民又可眾籌屍髮碌柒
雙贏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國歌法-首讀二讀-聶德權-條例草案精神是-尊重-055352436.html



錢就會繼續黎~~~錢係會繼續黎~~~
同班盲反畜生講尊重真係有啲難


其實公布後就可以實施,搞立法根本多餘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