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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車長涉嫌自其親女11歲起,逾兩年內持續多次性侵她,最初上下其手非禮,之後兩度強姦。車長被控5項非禮及2項強姦罪名,案件今日(21日)在高院續審,女事主X下午接受辯方盤問時推翻她向警方說出的口供,指所有指控都是編造出來,父親從來沒有非禮或強姦她。

下午辯方開始盤問時,已直接向X指所有指控都沒發生過,是X說謊,當時X回答說「唔記得」。辯方大律師繼而指出,X一直不喜歡父親,因為父親經常罵她不用功讀書、不聽話和行為不檢點。有一次父親更大力掐住X的頸,需要母親解圍。對此X全部表示同意。X亦同意指父親大脾氣、沒禮貌和偏心弟弟。她更承認有跟母親說過「你做乜搵個咁樣衰嘅人做老公?」

辯方表示,被告在前年9月買了一部新手機,X想拿為己用,但被告並不答應,只在報警當日(前年10月14日)前幾天借給她和弟弟用幾天玩遊戲。但在10月13日,X和弟弟為爭用該手機爭執,X向母稱被告已把手機送給她。母親遂打電話問被告,拆穿了X說謊,被告更因此責罵X,並把新手機收回。

辯方指出,10月14日下午,X和被告在家,X由廳入房想問被告讓她再用新手機,豈料卻撞破被告在房內手淫。被告立刻叫X出去,然後自己穿回褲子走進廁所。而X就趁機走入房,找到被告用來抹精液的廁紙。當被告從廁所出來,X即向被告稱已把精液抹進自己下體,如被告不交出手機便屈他強姦。被告罵她「黐線㗎!」她便走入廁所,用沾有精液的廁紙抹自己下體。至晚上X母回家,見到房內有一團廁紙,便問X發生何事。X因擔心被告會告訴母親她下午威脅之事,便誣陷被告強姦她。

對於上述說法,X今午全部表示同意。此外辯方亦指出,X在2015年5月曾在同學家中被同學父親非禮,X是利用那次的經歷捏造故事。對此X都承認。她最後同意,被告從來沒有非禮或強姦她。她在接受主控官覆問時指,這樣做是因為「老竇淨係錫細佬唔錫我」。

X今天已作供完畢,聆訊明天繼續,控方將傳召X的母親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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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121/bkn-20190121165444792-0121_00822_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