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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ambotam2008 於 2019-1-21 08:00 PM 發表
朱經緯如果判三個月 曾健超判五星期就真係笑話 向執行職務嘅警員 潑有味道嘅液體 好明顯目的係挑釁警方 立場係製造混亂 甚至暴亂 咁都只係五星期 攞豬雜掟黎智英 都判十幾個星期 你話啲官點判 一個向警務人員潑水 一個係向犯法中嘅人掟豬雜 但判決相差咁遠 啲官會唔會解釋畀我哋市民聽 一定唔會 因為啲官話自己大曬 ...
完全同意



判得太輕,應該判終身監禁,罰款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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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102030r 於 2019-1-21 07:19 PM 發表
如果貪曾坐監後都可以享受原有福利,朱Sir更應該享有,一個為維持社會秩序而受枉屈的警員,更值得我哋尊重。
你竟然尊重舊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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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n 於 2019-1-21 09:17 PM 發表


你竟然尊重舊垃圾  💩
總好多人垃圾都不如



香港警察是世界上最少保障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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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不要派庭警好了,法庭有事報警也不用到場,反正執法會犯法的!


引用:
原帖由 so5472 於 2019-1-21 06:11 PM 發表
我們正義一群香港人仍然撐你朱Sir,你沒有錯!
不影響朱經緯之退休福利已經激死很多反中亂港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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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ni123 於 2019-1-21 09:19 PM 發表


總好多人垃圾都不如
認同,尤其係香討班共產狗,全部垃圾都不如😨



這麽簡單的case為什麼要300萬訴訟費。。。
不合理收費。



如狗法官判錯, 也應該罰坐監.


引用:
原帖由 出得黎行 於 2019-1-21 07:24 PM 發表
我都估到不影響,果然係自己人照自己人
去睇下港英政府及特區政府公務員條例先啦!



抵撚死!無長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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