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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淫蟲肥 於 2019-1-21 10:44 AM 發表

走私222公斤冰毒依法判死
按犯罪嚴重性加拿大仔係要判死,但當初大陸已經對加拿大仔網開一面,只判15年監,點知條杜魯多傻仔爲討好美國,搞單孟晚舟事件,販毒加拿大仔又傻到要上訴,最後被改判死刑,明顯係俾杜魯多害死,依家仲周圍打電話揾人救個毒販,真係冇腦兼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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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b666 於 2019-1-21 07:57 AM 發表
為救222公斤冰毒販
杜魯多Call齊盟友對華施壓
2019年01月20日 16:10
https://hkgpao.com/wp-content/uploads/2019/01/20190120-杜魯多-1024x536.jpg
終於知驚喇咩?加拿大上月甘做老美狗,無理拘捕華為高層孟晚舟,引起全球華人嘅震怒。之後數名加國公民因在華犯事而被 ...
呢個總理向全世界宣布加拿大喺毒品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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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honghk 於 2019-1-21 11:36 AM 發表



冇証據?咁多外國人唔拉?2014年扣留到而家?米飯平?貪好玩?用吓腦吖!
捉個加國官米一樣系老屈!! 大陸講法律? 算啦



快D打靶, 不要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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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焦急硬硬的羊 於 2019-1-21 11:17 AM 發表

睇清楚先講,佢有冇販毒,我無興趣知,不過如果當初有証據又洗乜拖四年?之後又馬上搞掂?上訴後被加刑唔係無,但有15年一去就死刑,大陸所謂的司法,真係把L ...
你其實知唔知件事係點架? 你知唔係冰毒係係佢個倉揾到?有cctv見佢大停出入個倉,又見佢買車軚入倉,又見有大量冰毒係車軚內面。當場見到 都唔係佢?你又知唔知佢上訴d咩?上訴d冰毒唔係佢?come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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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b666 於 2019-1-21 07:57 AM 發表
為救222公斤冰毒販
杜魯多Call齊盟友對華施壓
2019年01月20日 16:10

終於知驚喇咩?加拿大上月甘做老美狗,無理拘捕華為高層孟晚舟,引起全球華人嘅震怒。之後數名加國公民因在華犯事而被 ...
唔明點解泛民唔出聲幫中國lor......想問下, 香港應中國要求拉反白眼。。。。泛民又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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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焦急硬硬的羊 於 2019-1-21 11:09 AM 發表

販毒係抵死,不過呢單野古古怪怪,大陸治法算吧啦
全世界的法治算把啦,通俄門同老美大法官都係強姦犯,又唔見佢地坐,你以為大陸輯毒亂拉人,咁多冰毒都唔知死幾多人先拉到個犯,你參與其中?你係當地公安,臥底定拆家,有乜証據話政府屈9佢,莫說佢係加拿大人,係呢十年判死刑的毒販係日本人已經有4個,你有証據你唔幫佢提上訴,加拿大政府都無証據指佢係無罪啦!o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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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焦急硬硬的羊 於 2019-1-21 11:17 AM 發表

睇清楚先講,佢有冇販毒,我無興趣知,不過如果當初有証據又洗乜拖四年?之後又馬上搞掂?上訴後被加刑唔係無,但有15年一去就死刑,大陸所謂的司法,真係把L ...
拖四年有乜問題,你知唔知拉到個犯到審判,中間時間搜証,起訴、提審、宣判、上訴,十年都有,何況佢係加拿大人,問得出呢D問題你連法律常識都無!你以為佢淨係搶個銀包咁簡單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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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llison 於 2019-1-21 11:42 AM 發表



你其實知唔知件事係點架? 你知唔係冰毒係係佢個倉揾到?有cctv見佢大停出入個倉,又見佢買車軚入倉,又見有大量冰毒係車軚內面。當場見到 都唔係佢?你又知唔知佢上訴d咩?上訴d冰毒唔係佢?come on ...
上懂不懂法律,吾該查吓中共刑法,上訴是不得加判,要發還再重審,跟本中共有法不依,故國外諸國有條道理,盟國聲援。介時虎口一條命,諸國合作圍土堵合情合理,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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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b666 於 2019-1-21 07:57 AM 發表
為救222公斤冰毒販
杜魯多Call齊盟友對華施壓
2019年01月20日 16:10

終於知驚喇咩?加拿大上月甘做老美狗,無理拘捕華為高層孟晚舟,引起全球華人嘅震怒。之後數名加國公民因在華犯事而被 ...
加拿大人走私毒品被判死刑,總理打電話向新加岥求支援?
可見呢個總理真係無知,唔知走私毒品入新加岥都會被判死刑。
杜魯多今次上演咗世界政壇笑話。



判番十個強壯💪黑鬼比孟婦


唔好講加拿大呢個,曾蔭權案到衣家坐完都上訴緊,所以四年有乜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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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焦急硬硬的羊 於 2019-1-21 09:44 AM 發表
2014年扣留到而家一路都無証據,唔上法庭,忽然間又咁快可以訂罪,大陸野得啖笑
冇罪證?加拿大政府都只係話唔應該判死刑,冇話係屈佢喎。本來已經審完並已輕判,但佢自己無啦啦上訴,結果咪變成咁囉!
自討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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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anbean 於 2019-1-21 11:52 AM 發表



上懂不懂法律,吾該查吓中共刑法,上訴是不得加判,要發還再重審,跟本中共有法不依,故國外諸國有條道理,盟國聲援。介時虎口一條命,諸國合作圍土堵合情合理,蠢 ...
記者見證法庭控辯謝倫伯格律師稱短期重啟重審“完全合法”
14日的庭審顯示,謝倫伯格涉案毒品數量巨大,共計冰毒222.035千克。檢方出示《補充起訴決定書》認為,謝倫伯格還涉嫌參與國際販毒組織的犯罪活動,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謝倫伯格系主犯,且系犯罪既遂。
2018年11月20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謝倫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驅逐出境。宣判后,謝倫伯格提出上訴。12月29日,遼寧省高院對上訴案進行了審理,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提出,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遼寧省高院當庭裁定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庭審共持續近13個小時,近60名左右旁聽人員到場,旁聽人員包含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媒體人員。《環球時報》記者在法庭內看到,身着白色上衣、黑色長褲的謝倫伯格全程情緒平靜。
在休庭間歇,謝倫伯格的辯護人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冬碩向《環球時報》記者表示,謝倫伯格在案件審理期間應當享有的辯護、翻譯等各項權利得到了依法保障,律師會見很順暢。
此前,有輿論認為,謝倫伯格案從關押到初審已經持續了四年。檢方上月表示此案有新的線索,要求重審。十個工作日后,就要進行重審,如此迅速有“政治操弄和外交考量”之嫌。在被《環球時報》記者問到為何短時間內重啟重申時,張冬碩表示,“這完全合乎法律”。
記者注意到,加拿大駐華使館幾名工作人員也來到庭審現場,但拒絕了記者採訪的要求。張冬碩律師告訴《環球時報》記者,自己是在日前本案的上訴審理前通過加拿大駐華使館聯繫,來代理本案的。謝倫伯格在案件審理期間與加拿大使館人員的會見順暢,中方為加方行使領事工作提供了便利。
謝倫伯格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凱姆、史蒂芬與“周先生”(均在逃)等人實施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控制着中國境內平安銀行、招商銀行的兩個賬戶,為其毒品犯罪提供資金支持。2014年10月中旬,凱姆僱傭翻譯許某為其工作,指使許某到大連市租賃倉庫、訂購輪胎,接收“周先生”、簡祥榮(因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另案判處無期徒刑)從廣東省運往大連市的藏有222包冰毒的20噸塑料顆粒並放入倉庫,同時告知許某,將委派一名外籍人士處理此批貨物。
11月19日,凱姆指派謝倫伯格到大連與許某會合,擬將毒品藏匿在輪胎內膽中走私至澳大利亞。此后,謝倫伯格要求許某帶其購買了用于將毒品與輪胎內膽重新包裝的工具,訂購了輪胎、內胎和二手集裝箱。謝倫伯格查看貨物、評估工作量后,將船期由11月更改為12月。27日下午,謝倫伯格給麥慶祥(因運輸毒品罪被另案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打電話,要求其幫助另找倉庫存放毒品。麥慶祥隨后給大連倉儲經營商戶打電話聯繫倉庫事宜。
29日,許某向公安機關報案。謝倫伯格察覺后,于12月1日凌晨離開酒店前往大連機場準備逃往泰國。途中,謝倫伯格扔掉手機SIM卡、更換新的SIM卡。當日13時,飛機經停廣州時,謝倫伯格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鑑定,公安機關查獲的222包冰毒淨重222.035千克。
經審理還查明,2014年11月中旬至12月初,“周先生”指使簡祥榮兩次僱車將混裝有毒品的貨物從廣州運至杭州,簡祥榮、史蒂芬、麥慶祥分別負責接運。12月5日,公安機關將麥慶祥抓獲,查扣501千克冰毒。在上述犯罪期間,凱姆、史蒂芬與“周先生”等人控制的兩個賬戶多次向簡祥榮、麥慶祥等人賬戶轉款用于相關支出。
庭審還傳喚了證人許清到庭,在一個多小時的作證環節中,許清陳述他如何懷疑涉毒活動並向警方報案,他也回答控辯雙方以及被告人謝倫伯格提問。
謝倫伯格案重審為什么會被加重刑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三百二十七條的相關規定,被告人提出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新審判后,除了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為什么本案重審謝倫伯格會是例外?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林維表示,在本案中,檢察機關的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的是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應當從有組織的國際毒品犯罪的角度來評判本案的社會危害性和被告人在犯罪過程中的地位、作用等。大連的走私毒品事實僅僅是該組織實施的跨國毒品犯罪中的一部分,謝倫伯格在此案中處于重要位置,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黃風此前對媒體表示,但就本案而言,從目前檢察機關的出庭意見看,根據新查證的線索,被告人實際所犯罪行可能重于原審認定的事實,檢察機關已經明確提出原審從輕處罰明顯不當的意見,極有可能出現檢察機關補充起訴新的犯罪事實的情況;如果出現此種情況,原審法院重新審理后則有可能根據新線索的查證情況認定新的犯罪事實,判處被告人更重的刑罰。
在14日的庭審中,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其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謝倫伯格系主犯,且系犯罪既遂。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嚴重危害程度,並不違背“上訴不加刑”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據媒體此前發布的信息,謝倫伯格是近年來第一名因走私毒品而在中國受審的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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