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一些英語人,其實也不可以用太勁的英語。
已經退休的警察部同事親身體驗:
話說某年某月某日,某女士(也是姓毛,無講明係誰,請對號入座)因小事報警,照例用佢英國倫敦中部的純正口音拋D散仔,散仔係香港/九龍/新界仔,英文有限公司,點招架得住?
於是,散仔無奈要去請出鬼頭上司,鬼頭出到來,同佢講完一篇稍長的英語之後⋯⋯
佢呆左一呆,回應:「我地不如都係講番中文啦!」
這個鬼頭上司其實在香港住左好耐,好似連老婆都係香港人,廣東話包括粗口勁過好多香港人添。
於是這個英文好Q叻的假洋鬼子笠曬水,用佢唔係好熟但好流利的廣東話報案。
[ 本帖最後由 Hung196108 於 2019-1-20 04:13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