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長沙灣足球場猝死 「鄰居」發現遺未吃晚餐飯盒揭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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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_love_J 於 2019-1-17 08:33 AM 發表 《國歌法》草案出爐,市民普遍憂慮國歌法有如將「23條斬件立法」,將香港大陸化。 嚴格來說,國歌法是「司法威嚇」,是令議員宣誓時不合理DQ理由,完全意在作為一個法律武器,挾制香港反對聲音。 其實,政府和人民的關係是雙方,政府要求人民尊重國歌,人民亦要求政府尊重言論思想自由,而且檢控期長達兩年,絕對係嚴刑峻法! 實踐市民的自由意志才是不做奴隸的精神,強迫市民唱國歌先係對國歌最大不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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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下唯攻 於 2019-1-17 09:20 AM 發表 真唔真呀?唔唱就會被罰?你吹水至啩!
原帖由 西門町 於 2019-1-17 09:38 AM 發表 適當場合唔唱國家都唔使罰咁立例黎把鬼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