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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朋友JJ 於 2019-1-16 06:48 PM 發表 https://hkgpao.com/articles/250832 UGL事件告一段落,律政司已表明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著名專欄作家屈穎妍認為,民主黨林卓廷在事件過程中,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港府好應該反擊展開追究,大家又支唔支持? 披露調查被控有案例可循 屈穎妍指出,《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說明不能將正在調查的案件披露,而林卓廷在廉署就UGL事件調查期間,多次公開 ...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19-1-16 07:19 PM 發表 三白眼早就應該被拘捕,成日披露icac內部消息,仲講咩廉署公正密實,要徹查!
原帖由 小朋友JJ 於 2019-1-16 07:21 PM 發表 廉署內部有人知法犯法洩漏機密, 但係點解會甘願冒險, 只有一個理由, 就係廉署內有人貪污, 收左人利益, 所以願意冒險出售機密資料給買家, 無利益係唔會無緣無顧違犯自己專業操守 ...
原帖由 terada 於 2019-1-16 08:41 PM 發表 對付哩條三白眼,直接啪咗佢咪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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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 Member
原帖由 錦衣夜行 於 2019-1-17 02:48 AM 發表 梗係支持告姓林架啦!
尊貴會員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理+誠 於 2019-1-16 18:53 發表 「好明顯廉署內部有人知法犯法洩漏內部資料, 一定要追查到底」 支持!佢都唔止呢單係咁。
原帖由 hellexpress 於 2019-1-17 00:43 發表 等梁振英件事完晒先去告林卓廷, 未完走去告佢又比佢多個藉口撈政治本錢 佢向電視面前爆ICAC料有晒証據, 而家係差個向ICAC投訴林既人 梁振英單野而家多差唔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