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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從對體能要求的確好高,如果醫護人員救唔到就要將責任攬上身既話我唸都幾難搵人做


廢就咪L累人累物啦


有AED盡快接駁當然會提高存活率 法官講既野係有道理  但最重要係運動要量力而為


依佢道理,睇怕以後冇人敢去救人,變成大陸一樣,做好人會有麻煩。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天氣炎熱 於 2019-1-16 04:16 PM 發表
她認為醫療輔助隊需負最大責任,指「佢哋冇認真做好呢個角色,高級行動訓練主任庭上包裝到統籌工作好美好,但當前線人員作供時,所有嘅安排不當都原形畢露」,例如連最基本的對講機也缺乏,又欠缺處理跌傷的指引,也似乎不清楚AED機放在何處,直斥他們「根本冇諗住用,AED機得個擺字」。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116/bkn-2 ...
等於入親醫院一定醫好



本土港女


出左意外雖然係好慘,但個家屬老奉加埋老屈的態度好乞人憎囉


跳樓死系發展商的錯,因起得太高。


應該每一個跑手都要有一隊醫療團隊跟住先啱!


[隱藏]
點解唔話你胞弟要負責,什麼都是他人錯


咁要求跑手每人配備對講機和AED囉。


以為香港人傻呀?最大責任係佢細佬自己呀,佢哋冇認真要量力而為呀


阿胞姐,咁洗唔洗賠返幾億比你地


一句講晒,R賠償


[隱藏]
老豆老母都同意判決
你就孝順d唔好再出黎R賠償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