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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1-21 03:25 PM 發表

你看完之後,同意"香港的國歌法草案,所列的罰則比中國大陸的國歌法的罰則,嚴峻73倍"      
這句話,對不對?
屈永健
又屈人



引用:
原帖由 kim_12346 。。不要再自打嘴巴了 ...

不要用網上評論員那套【在每個留言都揶揄對方】{這方法對我是不管用的。只有令瀏覽者知道你是否背後有政治聯繫}。
回答問題:失去自由15天 和 失去自由3年。哪個嚴峻?
2. 留意: 你所引述我的帖文是"香港的國歌法草案,所列的罰則比中國大陸的國歌法的罰則,嚴峻73倍",
;我的帖文不是 “大陸的行政拘留” 等於“香港的刑事監禁”
3. 據我所知,你以前的賬號是 kim_12344,和 kim_12345。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1-21 01:56 PM 發表
3. 無論civil law 或者 普通法 ,都會首先採用 the literal rule 詮釋, 都不會把人大文件 視作法例的一部分,。如果有人企圖魚目混珠,把“人大文件” 變成 法例內容,而經過我在這裡諄諄訓誨,還仍然冥頑不靈,甚至聯群結隊發揮網上評論員的特色抹黑我【並且企圖網絡欺凌我】,                                                                                                                                            ...
你又亂作啦,我幾時話人大文件係法例,係你自己唔識亂話乜嘢梁美芬,所以我叫你去查人大文件,查到拉嗎,我果句最高三年刑罰係對國歌法刑責嘅補充同銜接係咪一廂情願的看法呀,所以話你,唔識就唔好亂講啦,出晒醜啦.



引用:
原帖由 kim_12346 於 2019-1-14 11:11 AM 發表
既然有人不讓我在帖內反駁
那麼我只好公開發帖反駁
避免有人受到誤導

https://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7967199&page=12#pid493394367

有人提出香港的國歌法是苛法
論點是"罰則比中國大陸的國歌法的罰則,嚴峻73倍"
這完全是一個大謊言
企圖誤導他人

香港的草案是"可處五萬元罰款及監禁三 ...
共匪明玩香港人,吹咩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im_12346 於 2019-1-21 03:02 PM 發表

在內地
行政拘留與監禁是不同的東西
直接拿行政拘留來與香港國歌法草案的"最多監禁三年"比較明顯是失實誤導
而且內地的行政拘留15日或以下並非最高刑罰
"73倍"之說存在的謬誤不止是一處 ...
咪住先, 前文已講行政拘留字面同監禁係不同, 但實質係失去自由根本同坐牢冇分別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1-21 03:31 PM 發表


不要用網上評論員那套【在每個留言都揶揄對方】{這方法對我是不管用的。只有令瀏覽者知道你是否背後有政治聯繫}。
回答問題:失去自由15天 和 失去自由3年。哪個嚴峻?
2. 留意: 你所引述我的帖文是"香港的國歌法草案,所列的罰則比中國大陸的國歌法的罰則,嚴峻73倍",
;我的帖文不是 “大陸的行政拘留” 等於“香港的刑事監禁”
3. ...
把行政拘留與監禁的分別簡化成同樣是"失去自由"
你這樣不是失實誤導?
瀏覽者對你撒謊及捏造事實的態度一目了然
你裝駝鳥有用嗎?



引用:
原帖由 鄉土實言者 於 2019-1-21 04:56 PM 發表

咪住先, 前文已講行政拘留字面同監禁係不同, 但實質係失去自由根本同坐牢冇分別
前文說得很清楚
你卻理解成只是字面不同?



引用:
原帖由 kim_12346 於 2019-1-21 07:15 PM 發表


前文說得很清楚
你卻理解成只是字面不同?
你又解釋下行政拘留同坐牢有咩分別咯



引用:
原帖由 鄉土實言者 於 2019-1-21 07:27 PM 發表



你又解釋下行政拘留同坐牢有咩分別咯
請從一樓開始爬文
難道有人問一次
我就要解釋一次?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鄉土實言者 於 2019-1-21 07:27 PM 發表



你又解釋下行政拘留同坐牢有咩分別咯
有無留案低,已經好大分別。



引用:
原帖由 nigel2014 於 2019-1-21 08:14 PM 發表



有無留案低,已經好大分別。
香港就話留案底, 大陸行政拘留亦有記錄(案底)
https://baike.baidu.com/item/行政拘留

當事人如果超過16歲被處以行政拘留在當地公安機關留下案底,如果5年內再次因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會加重處罰。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可以查詢,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雇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1-20 10:42 PM 發表

根據版規:
不得作出任何引發罵戰 / 挑釁性/ 針對性 / 攻擊性/ 歧視/ 挖苦 , 侮辱民族。
你會否修改你剛剛的留言?
2. 一樓說的論點,哪些你不同意? ...
Can you be a bit more specific? 版規唔係你話點樣interpret就點樣interpret!你日常生活言行你鍾意點樣搬龍門就點樣搬龍門冇人會管你!依個係社交論壇平台唔係法庭,我唔係比你cross examine緊。你有病就去睇醫生啦,唔好出黎辦扮民主前衛!我讀三權分立果陣你都未出世啊,我上court果陣你重食緊奶!



引用:
原帖由 disclaimer88 於 2019-1-20 04:19 PM 發表

冇寫明,咁咪唔係犯法囉。
無寫明唔等於唔犯法。係視乎人地點樣解釋你既行為去乎合現有既罪黎入你既罪啫。



行政拘留案底同刑事案底系兩回事,當你要申請旅遊簽證,留學,或移民,你就知有幾大分別。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im_12346 。。。你裝駝鳥有用嗎? ...

也許你從頭到尾看看我在這裡的留言,任何做一個小結。
我覺得:結論很明顯是:香港的國歌法草案,所列的罰則比中國大陸的國歌法的罰則,嚴峻73倍。


看看有多少網友同意你的小結。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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