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浪裏白條 於 2019-1-12 04:45 PM 發表


本帖子主張- 共和國國歌 不用苛法也受到愛戴。
而你說的是用苛法強迫內心不服氣的市民 不能表露心中的怨氣。
你嘅智商真係有啲問題 就算冇 都會繼續做侮辱國歌要罰錢 甚至要坐監 都會繼續做 只係避免咗嗰啲貪玩 要出位 嫌願意承受責任 又要出風頭嘅人 利用侮辱國歌呢出位 而家都可以出位㗎 不過要付出代價咋嘛 少少代價都唔肯付出 咁你都唔係好夠決心啫



被引用(1)
。智商?為什麼人身攻擊我?
2.此外,你剛剛的留言顯示你沒有掌握一樓的要義。
也許你再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