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51,085
  • 回覆: 3
  • 追帖: 5
  • 分享: 25
+18
引用:
原帖由 chaolininin 於 2019-1-11 03:42 PM 發表
我真係唔明,老人唔趕時間,為乜要衝紅燈,除非真係無車行
真係好急,出升降機都係,都未出就要入咗先,有時咁急為乜呢?又唔係趕番工,入咗去,都係要等埋啲人先至關門嘅啦。



引用:
原帖由 dino0629 於 2019-1-11 03:14 PM 發表
【本報訊】荃灣楊屋道市政大廈對開交通燈位昨午發生奪命車禍,一名男子疑衝「紅公仔」跑過馬路時,遭一輛疑「衝黃燈」的校巴撞倒重創昏迷,送院搶救證實不治;警方調查後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肇事司機。...


...
其實,在燈位遠處左面已見到死者衝出,但司機全冇收油意圖。
無論邊個啱與唔啱都好,出事一定係雙輸局面,被撞者死,撞人者坐監。
所以好反對啲人成日講邊個啱唔啱,啱又點?唔啱又點?快幾秒又如何,過咗去都一樣要響中間等。



引用:
原帖由 平小小 於 2019-1-11 10:19 PM 發表



阿哥,停得切先得㗎。

最重要係司機根本唔構成衝燈。至於話伯伯跑得快唔快就見人見智

你有無試過喺咁短距離完全剎停部車先(講緊係過咗白箭嘴至到白線前)。 ...
似乎係煞唔煞得停,係一回事,但有冇意識煞停,又係另一回事。
其實在片段初頭,視線已可以望到阿伯在遠處左邊跑過馬路。



引用:
原帖由 kwailo1233789 於 2019-1-12 05:13 AM 發表
男子自殺式般跑出馬路所得到嘅結果必然要自負,但校巴司機亦不能免責。
  車輛速度高(超速)情況下撞擊途人會導致對方身體嚴重受傷甚至死亡司機會被控危險駕駛罪名。
  現場路旁沒有違例停泊車輛,大直路,視野清晰,謹慎駕駛者縱使行車燈號綠色亦需留意行人過路處是否有胡亂過馬路途人,駕駛者不應用盡車速限制上限情況下駛過有行人過路設施燈位而係應該減或應付突發情況,否則可被控不小心駕駛。 ...
講真,好多人話阿伯唔啱,唔啱就一定,但司機心態及駕駛態度亦有問題,姑勿論邊個啱邊個唔啱,都係雙輸。
贏咗又如何?畀個個選你贏嘞,你啱晒嘞,又點?
正常嚟講,路上有物件,不論行人或動物,甚且死物,都不能輾過,否則,響馬中,就要撞死佢嗎?有人違泊,阻住條路,你就用車撞開佢嗎?違泊一樣犯法架。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