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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隔咁耐先告???


引用:
原帖由 filixleung 於 2019-1-11 01:40 PM 發表



所有法律程序都要時間,首先是上法庭審理交通意外,誰要負責? 有判決後,受害人再就其損傷提出文事追究。還要等好多醫生報告或者事主康復情況作決定 ...
比人撞就即刻告架la...….等咩???



其實買左第3 保, 重可以咁告人賠成仟萬架???


引用:
原帖由 celestino 於 2019-1-11 02:19 PM 發表



你知唔知乜嘢係第三保
咁係咩???
咁南x島果單, 點解唔告港燈etc 每人賠10億???

[ 本帖最後由 ngblowwater-a1 於 2019-1-11 02:23 P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前來雀躍的手袋 於 2019-1-11 05:56 PM 發表



判傷
傷係醫生診斷架ma, 9官又要讀埋醫ar???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