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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fugee 於 2019-1-10 08:11 PM 發表
有物業仲要霸住間公屋?!

點解港人可以壞到咁既程度
因為縱容
辜息養奸



根本就係有關當局辦事粗疏,收回單位係有必要。


引用:
原帖由 faulenzen 於 2019-1-10 20:15 發表



新香港人拿公屋唔洗查內地的資產
大家明白的
一樣要申報,但佢哋一定無。



引用:
原帖由 cannabisbaby 於 2019-1-10 20:55 發表
發左有錢既又唔肯走公屋係咁起都無用啦!!唔快得越排越耐…
風水樓。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hermanqk 於 2019-1-10 22:54 發表


只係罰款區區 4 萬蚊
試問又點會有阻嚇作用呢 ...
都唔夠兩個月租金。



又係「本土」騙子

日日有、天天有,真超越。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19-1-10 08:01 PM 發表
房委會於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公屋新富戶政策,有公屋住戶因未有申報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於1月8日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罰款4萬元,是近年干犯同類罪行最重的罰款。
由於新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不能在本港擁有物業,預料其公屋單位勢被房屋署收回.........

9202995

現在房屋供求嚴重失衡,一屋難求之下,為得小小蝸居,可得扭盡六壬了。

新聞 ...



鮮移民有田又有屋果d就捉唔到


如果戶主老豆,女兒租戶,女有私樓。
可否收回公屋?



引用:
原帖由 kimmy140 於 2019-1-24 02:33 AM 發表
如果戶主老豆,女兒租戶,女有私樓。
可否收回公屋?
除名就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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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四萬畀我住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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