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8,632
  • 回覆: 121
  • 追帖: 2
  • 分享: 3
+4
政府一早要做嘢


國歌是國事,不是個人私事;國事是責任,必須履行;國事無得選擇,個人私事在不違法下還會有選擇,但依然有道德、情義的社會枷鎖,國事的選擇,只是放棄國籍離開。


自己國家不能侮辱,這是國民的最基本,侮辱自己國家可以是等同叛國。國家與政府是兩回事,國民可以反對政府施政,卻絕對不能反對自己國家。如果連國家、政府和個人私事也分不到,還有什麼資格可以談論國歌?

[ 本帖最後由 Visita 於 2019-1-11 06:45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133331628 於 2019-1-10 12:03 PM 發表
知嚟托咩!我都唔會唱呢的歌
咪係去,咁你d朋友反咩姐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19-1-11 03:09 PM 發表


準則係:係唔係刻意。
好刻意睇馬經,忽略了播緊歌。點解讀???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福田奸夫 於 2019-1-11 11:54 AM 發表
一句到底,你不犯歌,歌不犯你。怕法的人,心裡有鬼。
學你咁做人撞板多



引用:
原帖由 soilvvang 於 2019-1-10 12:38 PM 發表
奏國歌時,無人叫你噓,無人叫你扭屎忽花,無人叫你轉身
等唱完歌先出現,乜問題都無!
又唔是重要人物,做主持!



泛民以後, 除玩點人數拉布之外, 以後仲有個殺手間對負主席趕人走, 就係即時用手機播國歌等成場人肅立, 阿a播完又到阿b播, 總之個個輪流不停播不停立,當然你可以話佢地不當使用國歌, 但問題係, 點解a播得我唔播得, 一日未有阿爺釋法一日每個市民都有權甘做


引用:
原帖由 最愛陶公子2015 於 2019-1-11 07:21 PM 發表



好刻意睇馬經,忽略了播緊歌。點解讀???
唔好問我。我唔係執法人員。
你可以參考下誹謗罪,應該兩者差不多。



分分鐘建制班友俾國哥法玩返轉頭。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樓上消失的手背 於 2019-1-10 10:32 AM 發表
田漢下場是怎的?
田漢下場點管你L事~



引用:
原帖由 Woo~ 於 2019-1-11 19:05 發表



咪係去,咁你d朋友反咩姐
反?
我有話朋友反咩
我有朋友柒到叫共鏟黨做亞爺



但係我真係覺得呢首歌好難聽


引用:
原帖由 豬仔會爬樹 於 10-1-2019 10:07 發表
政府今天(9日)公布《國歌條例草案》,1月23日將提交予立法會首讀。條例草案訂明,侮辱行為和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將會干犯有關罪行,侮辱國歌最高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本文將盤點草案的六大重點,包括侮辱國歌的定義、檢控期限、罰刑等。

https://cdn.hk01.com/media/article/280692/thumbnail/ea779820dc523aeca20ca42c4a84 ...
無人唔愛國的!係唔喜歡中共!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19-1-11 08:22 PM 發表


唔好問我。我唔係執法人員。
你可以參考下誹謗罪,應該兩者差不多。
誹謗罪是民事的,大佬唔知可以找淫賤聯義務律師解下畫。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ngredient 於 2019-1-11 08:34 PM 發表
分分鐘建制班友俾國哥法玩返轉頭。
佢地有凸權架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