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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台灣妹有冇咁蠢 ?! 扮晒野偷食完有爭拗咋 ?!



台灣法官的判案準則,經常令人摸不着頭腦。台北一名楊姓男子,得知女友受騙遭到性侵後,帶武器怒毆張姓騙徒,雙方事後互告性侵和傷害罪。惟檢方認定,張男未以暴力手段逼女方發生性關係,未構成性侵,但楊男傷人一事就證據確鑿。台北地方法院周二(8日)判處楊男傷害罪成,需接受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這宗匪夷所思的案件發生在2017年7月,住在台北的張男認識案中女子後,得知對方住在高雄,與男友分隔兩地、不常聯絡,於是假冒對方男友,每日傳短訊噓寒問暖。同年8月5日,張約女方旅行,並提議她脫光衣服、全程矇上眼睛,雙方來一場刺激的矇眼性愛遊戲。 


女方同意張男的要求,當晚赤裸身體並戴上眼罩,將門鎖打開在房間等侯。張男成功登堂入室,與女子發生關係。張男食髓知味,一周後又提出類似的要求,結果被對方看到真面目,後者立即致電楊姓男友求救。楊得知後火速趕到高雄,恐嚇並毆打張男,導致他全身多處挫傷。 


地檢署處理此案時,認為張男雖假冒女方的男友,使她錯誤獻身,但未以暴力脅迫或違反其意願,因此並不構成強制性交罪;而張與女方發生性關係時,後者並非已婚的狀態,故亦不構成詐術性交。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90109/bkn-20190109171350200-0109_00952_001.html



「當晚赤裸身體並戴上眼罩,將門鎖打開在房間等侯」


諗起都開心 台妹夠晒淫



成件事本身都 on9 啦,條女都....


結果被對方看到真面目,後者立即致電楊姓男友求救。

即係睇唔到就無事?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tony.hk 於 2019-1-9 06:31 PM 發表
「當晚赤裸身體並戴上眼罩,將門鎖打開在房間等侯」


諗起都開心 台妹夠晒淫
台妹令人😜🤩



呆灣真好,搞到我都想移民。


台灣人係咸啲


引用:
原帖由 抗毒果勇士 於 2019-1-9 06:34 PM 發表
成件事本身都 on9 啦,條女都....
台灣檢控官員及法院更 。。。。



誘騙唔算違反意願性交
火車出軌兒童冇賠償
台灣省d咩法律?



[隱藏]
台灣人拉低晒中國人嘅平均智商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