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係咁, 1957年7月,蘇聯方面同意向中國提供原子彈、飛彈樣品,並幫助中國建立核工廠。9月7日,聶榮臻任團長,陳賡、宋任窮為副團長帶領中國政府工業代表團赴蘇聯,代表團其他成員有錢學森、李強、劉傑、萬毅、劉寅、王諍、張連奎等,就新技術援助問題進行會談。10月15日,聶榮臻與蘇聯部長會議第一副主席別爾烏辛簽訂《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
《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的全稱是《關於生產新式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以及在中國建立綜合性原子能工業的協定》,是1957年10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在莫斯科蘇聯國防部簽訂的一份協定,規定蘇聯向中國提供原子能、飛彈等技術,包括派遣專家,提供中國仿製的樣品,幫助建設核試驗基地,以及接收飛彈、原子能專業的100名中國留學生。中國政府工業代表團團長聶榮臻副總理和蘇聯部長會議第一副主席別爾烏辛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協定上簽字[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