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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去年2月在高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年7月其定罪上訴被上訴庭駁回,但准他由判刑20個月減至12個月,並需即時收監。他其後在8月要求上訴庭批出證明書,讓他可向終院「叩門」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但亦被拒。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曾,早前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有關申請今早(20日)9時半在終院處理,預計審訊60分鐘。若終院拒絕其申請,即代表曾蔭權的終極上訴已失敗,而且他所有的上訴途徑亦已「行人止步」,不得繼續上訴。

曾蔭權今早8時許由囚車解送到庭,之後由懲教人員押送入犯人欄,甫入庭他與家人便互相揮手打招呼。其妻鮑笑薇、胞弟曾蔭培與妻子、細仔曾慶淳,及胞妹曾璟璇均有到庭。

今年10月在獄中度過74歲生日的曾蔭權,被裁定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考慮涉及一間廣播機構的決策時,無申報與該機構股東進行物業租賃的商議。現時服刑中的曾蔭權,預計明年1月中刑滿出獄。

曾蔭權早前向上訴庭申請往終院上訴許可的證明書時,提出三條問題,以證明其案件牽涉重大廣泛重要性的法律爭議。該三條問題包括:第一是如果辯方大律師在審訊陳詞時「漏招」,無提及某些控罪元素,原審法官是否需要在指引陪審團時補充;第二是希望終院釐清「故意」隱瞞與漏報利益的定義;第三是怎樣斷定不當行為是否「嚴重」和「貪污」。惟上訴庭當時指曾的申請理據欠奉,拒絕批出證明書,並要曾支付訟費。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1220/bkn-20181220083717088-1220_00822_001.html



一世好運,始終難逃呃運。


送條友去豪宅割房住...


打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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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共慘黨做黨員米得囉


其實沒看內容是沒必要留言的
引用:
原帖由 parkland123 於 2018-12-20 09:53 AM 發表
加入共慘黨做黨員米得囉



「泛民」最愛嘅貪曾
引用:
原帖由 A1000 於 2018-12-20 09:46 AM 發表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去年2月在高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年7月其定罪上訴被上訴庭駁回,但准他由判刑20個月減至12個月,並需即時收監。他其後在8月要求上訴庭批出證明書,讓他可向終院「叩門」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但亦被拒。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曾,早前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有關申請今早(20日)9時半在終院處理,預計審訊60分鐘。若終院拒絕其申請,即代表曾蔭權的終極上訴已失敗,而且他所有的 ...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引用:
原帖由 小飛越2 於 2018-12-20 09:49 發表
送條友去豪宅割房住...
公務員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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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出得黎行 於 2018-12-20 09:51 發表
打靶啦
如果係古代,一早去咗啦 !



引用:
原帖由 飛天盒仔 於 2018-12-20 09:55 發表
其實沒看內容是沒必要留言的


只睇前文,剩係今日新聞已知一二。



引用:
原帖由 飛天盒仔 於 2018-12-20 09:56 發表
「泛民」最愛嘅貪曾

多年停建公屋一樣,已經夠晒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18-12-20 09:56 發表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所以後期咪多咗個名囉 !



[隱藏]
「泛民」當年仲讚停建居屋係一項超好嘅德政。

昨日因、今日果。
引用:
原帖由 A1000 於 2018-12-20 09:59 AM 發表



多年停建公屋一樣,已經夠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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