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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身為貴,家以和為貴,鄰以親為貴,
友以誠為貴,體以健為貴,衣以適為貴,
住以雅為貴,窮以志為貴,富以仁為貴,
心以善為貴,品以端為貴,物以稀為貴,
情以真為貴。👍
根本可以公佈後就可以生效,完全無需經立法會

搞本地立法就已經係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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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本來就應該受尊重。


[隱藏]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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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ndex3650 於 2019-1-9 12:33 發表

好多手續要做,例如特首要簽署,再"看"憲公佈,之後才算完成,最快要三個月。

目前呢條法都係試行(探)性質,應只限制(訂明)小數埸面一定要用,例如政府高官/執法人員宣誓,特首上任等。限太多地方用,到時又爆新聞。 ...
簽署+刊憲報,時間點都快過本地立法

本地立法不拉布的話起碼都要搞成年
你話林鄭不是白心我都不信



引用:
原帖由 Apads2016 於 2018-12-26 07:18 PM 發表
國歌本來就應該受尊重。
但要立法強制逼人尊重就唔好la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Apads2016 於 2018-12-26 07:18 PM 發表
國歌本來就應該受尊重。
何謂國?
人(口),地(_), 武器(戈)被圍著。
國歌就是圍內的人指定要唱的歌。
祟尚自由的人不想被圍也不想唱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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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ndex3650 於 2019-1-9 13:08 發表


除非緊急,一般頭至尾最快都要三個月才可以完成,好多時兩三年都未立到一條法。

立法會法定可以有20%人唔係中國人,其實都唔適合強迫人要唱國歌。你可以播,只要議員立正即可,但要去到訂明係犯法就似乎太激。 ...
其實道理好似宣誓咁,正正經經讀完篇誓詞,邊個理你係唔係真誠擁護基本法

依家係有人奏國歌時有人做出噓國歌等不文明行為,中央先要立法規管

如果個個正正經經企响度等國歌奏完,邊個咁得閒搞你



引用:
原帖由 fulufulu01 於 2019-1-9 12:38 PM 發表



但要立法強制逼人尊重就唔好la
係囉, 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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