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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織田信長 於 2018-11-23 12:51 發表



朱振國事件,證明鎅刀係殺傷力武器
傷人果件刑滿出獄可以重新做人,朱SIR 咁就一世...



睇下有人在塗信之前揮舞鎅刀..

阿塗僅申點處理...



[隱藏]
隨時可發生台灣鄭捷事件  山水集團警員開槍相當合理..


樓主最好比鎅兩嘢,冇事我跟你姓,,柒頭皮。


俾人捅到至拔槍咩....


理論上佢唔跟警方指示伸手入袋意圖做任何嘢已經要即時開槍打死佢,因為可以係炸彈或核武啟動制,比佢攞到嘢出來你個警員已失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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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叫逃緊生表演一下,
空手入白刃



講左界刀n次。


界刀在哪?圖呢?錄像呢?人證呢(市民)?在哪?



你估武俠片呀?出刀就拎警棍出黎架劍呀?好心就唔好派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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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今次不小市民都對警方在鬧市開槍感到反感
警方是不是可以考慮引入泰瑟槍來對應手持武器的人
不過一提出估計泛民會出來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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