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全部人不認罪。

被告進入法庭前,庭外有多名公眾人士拍手,有人高叫「加油」。開庭前,朱耀明、戴耀庭、陳健民及黃浩銘在犯人欄內一起禱告。

控罪指,被告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指3人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礙。
他們3人與另外4名被告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亦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包括指他們在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間,分別在金鐘添美道,煽惑在場公眾人士非法阻礙添美道及鄰近道路,造成公眾防擾。

另一名被告黃浩銘則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指他在2014年9月28日,包括煽惑他人非法阻礙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李永達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指他煽惑當時於夏慤道的在場人士阻礙道路。


當天說好的承擔責任, 今天為何否認控罪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戴耀廷等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全部否認控罪-024015200.html



被引用(9)
民主口爽爽,講 L 完就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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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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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作為革命的領導人,搞公民抗命,應身先士卒,拋頭顱,洒熱血,慷慨就義,會選擇第三種方式

http://oclp.hk/index.php?route=occupy/book_detail&book_id=10
參與這行動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參與方式:
一、支援那些進行公民抗命行為的公民,但自己無需進行違法行為;
二、參與公民抗命的行為,但無需主動自首或放棄抗辯;
三、參與公民抗命的行為,並之後會主動自首並於法庭不作抗辯



問得好


講一套;做一套,教授級的常識!教授教的就不實際的,大離地!


今日的我打倒昨天的我


佢地所謂嘅責任可能係亂丟垃圾就認罪


違法達義
別告我



否認控罪?
七百萬人親眼見到你講:「佔領中環,正式開始……!」, 幾撚威呀 !
當年好似好英雄,
今日怎料咁契弟!



說好的承擔責任 ?…… d 黃屍9不嬲都係講就凶狠,做就含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