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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位知名黃姓棒球教練,2014年擔任小學棒球活動的外聘教練,他卻與當時就讀小六的12歲女童談師生戀,對外認女童作「契女」,3年內在住所、球場、旅館甚至車上性交達91次,而且還和女童肛交。至去年6月,黃男在女童家中性交,被她的母親當場撞見才揭發事件。新北地方法院考慮黃男認罪及無前科,而且兩情雙悅,考慮到他以45萬台幣(約11萬港元)與女童和解,及獲其原諒,故依兩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共判他徒刑3年,緩刑5年,免其即時牢獄之苦。




又係契女契上床,真係台灣最美風景就是人! 台灣法律真有趣!

42碎吃12碎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257415/台42歲棒球教練與12歲-契女-性交91次-法官指兩情相悅判緩刑

[ 本帖最後由 打雜天使 於 2018-11-11 09:04 PM 編輯 ]



 
 
11萬,抵啦


台灣果然係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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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法例形同虛設。  


個法官都有戀童癖


有沒有用棒球棍插逼?


呆灣最美風景是淫


42 vs 12
幼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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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香港d九宮有得揮


引用:
原帖由 isaacmadtk 於 2018-11-11 08:44 PM 發表
台灣同香港d九宮有得揮
風化案 台灣判案比香港先進



真係抵屌


或者法官以前有非禮案底呢!同情被告!


變L態!做得佢個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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