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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正式國際標準 於 2018-11-8 07:51 AM 發表
渣刀衝埋黎,只有盲反應為可用口水制度佢……
途緊身條pk會吊話做乜唔後退,應再增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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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逃生會講,警察當時應該棄械投降,舉起雙手,任由持刀者發泄!免得其他市民受傷!


不如即刻召開立法會特權條例召個持刀男子傾下吖,笨!


咁都得?泛民議員越講得多越證明是垃圾議員。


下次有同樣事情急call途緊身去做淫慾擋箭牌
條肥柒咁多肉比個犯界幾刀好濕碎姐



咁閣下對鄭泳舜的言論有咩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