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53,643
  • 回覆: 884
  • 追帖: 6
  • 分享: 10
+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如果件事發生在美國,朱生一定冇事仲會得到市長嘉獎.


何為武力清場 ? 
Mit下面豬燈就清到場啊, 你去清啦, 法官大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唔執法會唔會直情辭職埋唔做?


引用:
原帖由 soonerorlater 於 2018-9-14 06:03 PM 發表
我支持警方,但呢單嘢又確係冇判錯,上訴?理據係乜?可以令佢變冇罪?
理據武力清場,不過打人前冇舉紅牌,俾人捉後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SIaeSEQSWE



引用:
原帖由 碌七仔 於 2018-9-14 06:19 PM 發表



因為你所講既問題, 根本係人都解釋到, 一個市民點解唔可以落街行?
你睇唔明?兩班人衝突中一個路人可以攝到去兩班人中間路過?



引用:
原帖由 必巨發 於 2018-9-14 06:03 PM 發表
香港以後邊有差佬執法
有…專捉唔小心過馬路的香港市民。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好簡單,警方應再購置有靈活性較小型水炮車
並裝滿幾天洗脫染色液體
有任何騷動即出動
避免與暴民接觸,警告後,水炮出動射向暴民
以後按染色逐個捉番去落口供



法官想傳遞乜信息,大家心照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所以警察唔需要咁搏。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