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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宣布退休警司朱經緯上訴被駁回並需回到獄中報刑後,隨即退庭。代表朱經緯的大律師彭彼得於下午4時38分離開,彭表示朱經緯暫不會申請擔保,但需時閱讀判詞後才決定會否作「終極上訴」。
被記者問及朱經緯現時心境如何時,大律師彭彼得回應說:「你認為佢會開心咩,人哋執法咋嘛,香港以後邊有差佬執法呀,大家唸吓啦!」
朱經緯於下午5時20分由囚車押送離開法院,囚車駛走時示威者大聲呼叫:「一路好走、恭賀朱經緯入冊!」、「一路好走、安心上路、唔好望返轉頭」並欣呼「Yeah!」。朱經緯沒有擔保申請,故繼續服刑時需在獄中過中秋佳節。



無肉髮官差佬無都唔好執法呀, 一陣間幫左髮官, 髮官轉頭判番差佬坐監o架!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817759-香港-【朱經緯敗訴】朱獄中過中秋+代表大律師:香港以後邊有差佬執法呀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香港以後邊有差佬執法


我支持警方,但呢單嘢又確係冇判錯,上訴?理據係乜?可以令佢變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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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追回已付長俸


要幾多電視影住上鏡先吿到吖


手執武器對付手無吋鐵既人
律師出黎受幾棍睇下咩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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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睇左咁耐單野都無一篇野解釋到個所謂路人點樣可以係兩班衝突中的人群中間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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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執法要打人,咁亂過馬路要打三棍,亂拋垃圾打四棍,違例泊車打五棍,行為不檢打六棍,破壞公物打十棍,隨處吐痰打廿棍,佔中遊行就要打到死為止

[ 本帖最後由 pompas 於 2018-9-14 06:11 PM 編輯 ]



以後可以唔使交差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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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放火冇問題
儆惡懲奸要痞監
香港9官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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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差佬“執法”包括可以隨便打人,咁呢個叫做“執行家法”,黑社會咩。
衰左又比人影到,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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